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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论坛讨论)

时间:2012-02-15 23:42来源:中医精神 作者:菩提树下 点击: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的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可依法取 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 损失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的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可依法取

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

损失。根据我国司法实践,赃物、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另外受让人无偿取得某项财产的,则不论其取得

财产时是善意还是恶意,亦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从我国学理和司法实践来看,善意取得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让与人必须是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占有动产。因此赃物、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等不适用善意取

得。第三人如果是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上买得的,则即使是赃物、遗失物,仍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第二,财产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法律禁止或限制流转的物,如爆炸物、枪支弹药、麻醉品、毒品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

度。国家专有的财产以及法律禁止或限制流转的国有财产,也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国有企事业单位占有的,依法可以由这些单位处分的

国有财产,与集体和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一样,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

第三,你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必须是动产。善意取得只适用于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采用登记制度,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

第四,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取得财产。受让人取得财产必须是通过买卖、互易、债务清偿、出资等具有交换性质的行为实现。如果

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行为取得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

第五,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受让人善意,是指受让人相信财产的让与人为财产的所有人。受让人在让与后是否为善意,并不影响其取得所有权。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货币和无记名证券是一种特殊动产,持有者就是货币和无名证券上所记载的权利的主体,因此在适用善意取得制

度时,不考虑受让人主观上是否属于善意,也不考虑让与人获得占有时基于所有权人的意志。记名证券则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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