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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5岁的少年,多次盗窃,案值5万元,他的行为按照修正前的犯

时间:2012-02-19 22:41来源:微笑的小L 作者:维michael 点击:
公安机关锁定他,但是他的老乡知情却藏匿他,后两人被抓,老乡是否有藏匿罪?如果按照修正的犯罪构成,这个案例如何分析? 建议请律师辩护,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
公安机关锁定他,但是他的老乡知情却藏匿他,后两人被抓,老乡是否有藏匿罪?如果按照修正的犯罪构成,这个案例如何分析?
建议请律师辩护,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学会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不构成犯罪,但可少管劳教。藏匿的人不构成犯罪,因被藏匿的人不构成犯罪
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16周岁以下实施盗窃作案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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