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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公司属于长期合作供求关系,购货方在向供应商打款的时候,供应公司出现了内部问题,其员工私自将货款收入自己名下,骗取的方式是用了一张和之前打款账户名仅一字之差的银行卡蒙混了购货方,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购方知道后其员工称这是公司该给的工资,他所做的一切都带便这个公司,就这样一直拒交货款。
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找公司还是这个员工呢?应该怎么办?急求 请大家帮帮忙,谢谢了。 作为这个案件直接的责任人在公司,供货合同在于你们之间的两个公司,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与供货公司的员工没有相关协议,你们作为购货公司交付价款是按照协议履行,没有过错。至于供货公司之间内部的员工用供货公司的信用证件骗了你们,造成供货公司财产损失与你们无关。你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供货公司的员工是在履行职务活动——这就构成了法律上的表见代理。供货公司的财产损失应有供货公司自己承担,对损失应向该公司的员工追偿。 应该找公司而不是找员工。员工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员工的行为应当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损失再找其员工赔偿。 如果和这个公司协商不了,那就只好起诉到法院了,根据你的介绍你公司应该能胜诉! 你直接找公司,大哥,不行就法庭上见,公司有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