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小姐“老公”索要朋友10万是诈骗还是敲诈勒索,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是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二是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三是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四是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 刷取他人遗忘储蓄卡的钱该定何罪,因此,李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涉嫌诈骗罪。另外,雇佣的业务员唐某、林某和胡某等11人,在明知是诈骗的情况下,仍遵从犯罪嫌疑人李某指使,从事欺诈行为,涉案数额均达到3000元以上,其中业务员胡某更是达到了元, 反方:“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责任”,在本案中被告人虚构其叔父在省交通厅管工程,自己能开“大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钱财,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诈骗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隐瞒事实真相,以明显低于同期市场的价格吸引周边群众与其订立口头买卖合同,收受预付款后, 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为由出书骗取钱财 12人出书诈骗团 ,使本无保险费给付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当地给付保险费,让保险公司的财产权益遭受不当损失,正常的保险秩序遭到破坏,所以已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保险诈骗罪。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保险诈骗罪是目的犯,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取保险金(不法所有)的主观目的。此处的非法获取, 假称认识院长骗钱财 又找人冒充如何处理 第06版:预防 第,骗购行为很普遍,司法机关也不管不问。对比一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所以,目前没有人被刑事追究,问题出在司法上,出在对诈骗罪的理解偏差上。 记:也有人呼吁借鉴香港法律,增设骗取社会福利罪。 周:我认为没有必要增设新罪。合理解释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严格执法,骗购行为完全可以得到惩处。 天津市东丽区法院一审判处诈骗130万元男子有期徒刑15年,不予采纳;被告人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经审查,被告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收取被害人现金130万元后,全部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及个人挥霍,尔后逃匿,致使所骗钱财无法返还被害人,故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正方:“完全符合诈骗罪犯罪构成”,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造成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结果。该案中,王某在3年间先后骗取化某钱财共计26.9万余元,即王某获得对化某财物的实际控制,其诈骗罪属于既遂状态。 其次,诈骗罪是状态犯, 办假毕业证报销学费构成何罪,理由是徐某利用钱某的违法事实,虚构了威胁敲诈的事实,使钱某陷入错误的认识,从而自愿交付这10万元,请求徐某帮其摆平该事,徐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即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从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来分析,两罪均涉及“诈”, 冒名签定合同并申领保险费能否认定保险诈骗罪,本案中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已经取得毕业证的事实,找他人虚开发票报账,使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都产生秦某已经毕业,应该报销学费的错觉,从而使秦某骗取公共钱物的行为得以完成,所以秦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定性处罚。 (作者单位:河北景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