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再送货的时候不小心称少了..对方说是诈骗罪..该怎么解决这件事,说明他没有犯罪呢?金额为6万元.而且事实那时的确是称少了。对方又有证据。。该怎么办? 诈骗: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本案中没有使对方陷于错误认识,不构成诈骗。你朋友在送货的时候称少了,赔偿处罚肯定少不了,但是通过调查取证可以尝试去证明你的朋友没有主观上的故意。 PS:多嘴问一句,对方手里的证据是什么? 不构成诈骗罪,属于经济纠纷,对方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但不能追究犯罪的刑事责任。 不构成诈骗罪,属于经济纠纷,对方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但不能追究犯罪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