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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案例,李某驾驶的货车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

时间:2012-03-04 07:30来源:谷禾 作者:老小股民 点击:
浅谈表见代理制度,2012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表见代理和代表行为 【案例简介】某市一个体户沈某欲投资开办鳗鱼养殖场,但自有资金不足,欲向当地一家信用社贷款。信用社在审查其贷款申请时,认为沈某资信状况不好,偿债能力有限,因而拒绝提供贷款。沈某找到其表兄魏
浅谈表见代理制度,2012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表见代理和代表行为 【案例简介】某市一个体户沈某欲投资开办鳗鱼养殖场,但自有资金不足,欲向当地一家信用社贷款。信用社在审查其贷款申请时,认为沈某资信状况不好,偿债能力有限,因而拒绝提供贷款。沈某找到其表兄魏某, 百度快照 以丈夫名义结帐打欠条能否构成表见代理? 中国妇女网 案例: 刘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杨某于2003年8月购买一辆货车,雇佣刘某为驾驶员,从事货物运输, 2006年5月双方雇佣关系解除。2006年9月25日,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权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一是基于法律规定,二是基于有关机关指定,三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四是基于表见代理。

从纠纷案件看外贸实务中的“表见代理”,合同相对人是否出于善意,是否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是法院认定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审查重点。本案中,因为华祥织布厂没有理由相信高亮萍有代理权,本案案号:(2008)常民二初字第113号,(2009)苏民二终字第0158号 案例编写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葛晓燕

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之表见代理行为纠纷,根据上海高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以丈夫名义结帐打欠条能否构成表见代理?,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之表见代理行为纠纷 案情: 2009年12月18日,李某驾驶的货车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张某受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0年4月,交警部门召集双方对该起事故的赔偿事宜进行了调解。期间,张某因伤情尚未完全康复,行动不便,

2012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表见代理和代表行为,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虽有所涉及,但并不系统,也不完善,且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在学术界还存在较大争议。如上文之案例,这些文书印章虽然不是授权委托书,但其与本人(含法人)有密切联系,具有专用性,起着证明代理权的作用,善意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之订立合同,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案例回顾:2010年6月,王先生欲出售一套位于本市的房屋,该房屋产权人为王先生与其配偶张女士两人。王先生的代理行为同时符合表见代理的所有构成要件,构成表见代理,应确认买卖协议有效。 专家建议:为避免上述纠纷,一是在签订买卖协议或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必须全部到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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