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窃取代为保管的财物如何定性

时间:2012-03-04 10:05来源:付莹楠 作者:sostv 点击:
QQ新型网络犯罪引发法律问题研究,笔者认为虽然本案被告人的行为目的是占有该房屋,也采用了欺骗手段,但其犯罪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不能以诈骗罪定案。理由如下: 一、从侵犯的客体看 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QQ新型网络犯罪引发法律问题研究,笔者认为虽然本案被告人的行为目的是占有该房屋,也采用了欺骗手段,但其犯罪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不能以诈骗罪定案。理由如下: 一、从侵犯的客体看 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亦即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窃取代为保管的财物如何定性,该说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分析,认为诉讼诈骗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行为的行为人在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据,就是用虚构事实的方法欺骗法院(主审法官),主审法官因为行为人的欺骗而作出错误判决,该判决就是处分被害人的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冒名签定合同并申领保险费能否认定保险诈骗罪,使本无保险费给付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当地给付保险费,让保险公司的财产权益遭受不当损失,正常的保险秩序遭到破坏,所以已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保险诈骗罪。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保险诈骗罪是目的犯,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取保险金(不法所有)的主观目的。此处的非法获取,

冒充警察骗财如何定性,该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手机话费等财物,客观上采用仿冒官方网站、虚构中奖事实的行为,这两个方面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关于“数额较大”,应该将行为人数次的骗取行为产生的金额合并计算,以最后一个行为终了为准,因为行为人以同一目的,采取相同的手段,实施行为,

法官建议用刑法惩治欠薪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造成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结果。该案中,王某在3年间先后骗取化某钱财共计26.9万余元,即王某获得对化某财物的实际控制,其诈骗罪属于既遂状态。 其次,诈骗罪是状态犯,

试论诉讼诈骗行为的定性及其立法构想,在处理这类转化型的抢劫罪时(即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应着重考察以下几点:第一,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即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所谓的“犯盗窃、诈骗、抢劫罪”)到底指的是只要在上述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的行为即可,还是要求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的构成要件(既遂),

假称认识院长骗钱财 又找人冒充如何处理 第06版:预防 第,胡某私自打开皮箱取走1万元现金,却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对王某谎称皮箱遭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案例。 第二种意见认为,胡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胡某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私自打开代为他人保管的皮箱(加锁),取走内装的1万元现金据为己有,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种意见认为,

伪造法院调解书骗取房产证的行为如何定性,郑州大学法学院一位刑法学教授认为,部分恶意拖欠他人工资薪酬的行为,如果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这位教授举例说,如果行为人没有支付工资薪酬的意思,却虚假承诺事后支付工资,欺骗他人为自己提供劳力,事后也不支付工资,可以认定为骗取了财产性利益。另一方面,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