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置换房子,卖了的钱才能再买房子。这些三方都说好的。去年2011年10月三方签了居间协议,我下家,上家房子今年2月产证满5年才能交易。中介说先订下来。我付了1万现已成、因中介有不作为行为,上下家报不同价。但合同价相同,我们理论,但这些原因我无法继续再签、。 也无法再履行协议。但合同上注明。3天内补足2万,7天签买卖合同。我如果现在跟他们签,具体交付上家的房款的日期写不了,因我房子还没卖掉,现在不交易了。我算违约吗?如是,就没收一万定金,还要承担什么责任。上家没损失的,因现在刚好交易,我不需补足定金2万??协议写违约方承担对方总房价百分之三的律师费及调查取证费等。现上家没收定金1万,说再赔偿他们8千元。房子没卖掉的事,我郁闷。说好的时间怎么我违约?百思不得其解、?我到底违约吗?还是中介的责任导致我们补签。双方互免责任、谢谢回答,难道7天我能一定卖掉房子,再给上家钱写进协议?、没法写就违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