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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男方把房子卖给了我,现女方提起上诉如何处

时间:2012-03-07 05:46来源:王子鹏 作者:彭图 点击:
今年6月份,在21世纪中介的介绍下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只列了男房主一个人的名字,价格以当时市场价购买。7月初办理了过户。八月份,原房东的妻子以不知情的情况向法院提起上诉,因与原男房东分居2年为由,认为购房不成立。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原
今年6月份,在21世纪中介的介绍下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只列了男房主一个人的名字,价格以当时市场价购买。7月初办理了过户。八月份,原房东的妻子以不知情的情况向法院提起上诉,因与原男房东分居2年为由,认为购房不成立。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原房东卖房子拿出了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由于他们夫妻关系的存在,符合表见代理特征,买房人可理解为善意取得,已交钱并办理了过户,买卖成立。 律师费各地标准不一,可协商。
既然已经过户,应该没什么问题。。。 你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
你这种情况在法理上应该属于无效购房合同或者部分无效,因为从我国的合同法分析,权利人只有在处置物权属于自己的方可进行买卖或者交易,因为男方主虽然具备该房屋的产权,但从婚姻法角度分析,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男方无权处置夫妻共有财产,因而你虽然购买了该房屋,我不知道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属于无效购买,应当返还该房屋,如果女方只是处于金钱考虑的话,则可以由男方向女方给予处置该房屋所获得的房屋款的一半,关键要看女方是如何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
应以购房合同为准,原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只有男方一人,并不存在共有权人。他们是分居但是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所以房产并未分配。 还要看这套房子是原房东在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的,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东妻子是不能提出 你 购房不成立的。但是举证在于房东妻子。
首先你要有证据能够证明你与卖房者没有恶意串通的行为,而你确实是善意取得的,那么对房屋的购买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否则,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你应返还房屋。
应该是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直接“上诉”,上诉是指不服一审判决裁定而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的不服申请。 一、首先看房子是否是房东夫妻共同财产,听听盗窃罪构成要件。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房东妻子起诉你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房东个人无权擅自处分。但是房屋已经过户,你就是房屋的所有人,房东妻子应该起诉房管局,撤销房产变更。如果房东妻子想要钱,应该和其丈夫分割卖房款。如果想要回房子,应该起诉房管局。 二、你需要搜集的证据是:能够证明房东妻子知道并且同意房屋买卖的事情。 三、如果你败诉还可以起诉房东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你因买房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四、关于律师费,各地不同。根据案件标的额大小而定。3000到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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