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的举证责任,
表见代理的举证责任 表见代理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与代表人责任不尽相同。依照合同法第 49 条关于“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要求,再涉及表见代理的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首先,由被代理人承担对行为人确系无权代理的举证责
民法中关于代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联, 表见代理制度的设立,旨在保护善意合同相对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根据《合同法》关于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规定,认为: 1、沈某是甲公司实习采购员,甲公司否认其对外享有独立的货物采购、收取权限,乙公司也无证据证明沈某具有相关授权,故沈某 【关于表见代理】, 相对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成立后即对相对人不利,则相对人可主张狭义无权代理,终止该行为预期的效果,并由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表见代理的实质是无权代理,应当适用民法关于狭义无权代理的规定,在本人承认其效力之前,相对人可以撤回,并主张 [原创]表见代理的案例, 《合同法》第 49 条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本条是关于在订立合同中表见代理的规定。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 表见代理,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一无需向原告承担任何责任。 案件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方面,第一在于被告二代被告一委托中介出售房产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第二是被告一收取定金的行为是否视为对被告二代理行为的追认。 关于第一点,根据合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