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表见代理 (2010,
其构成要件为:须行为人无代理权;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须相对人为善意;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应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难点辨析】 第一,表见代理的效力问题。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
表见代理制度之实际应用, 三、表见代理之构成要件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也就是说,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因本人行为造成表面上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其进行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 论表见代理的法律适用, 表见代理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即本案第三人以原告的名义与被告签订合同,但是本案无可争议的事实是: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与被告签订合同,故本案不构成表见代理。与原告的主张一样,裁判者应当结合证据、举证 表见代理, 如有证据证明,盖章系行为人盗用单位公章或相对人知道或应知行为人盖章行为越权,仍可否定表见代理的构成。 浅谈“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理, 成立要件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 1、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因此只能在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从事代理行为的情况下发生。2、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或者事实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无过错的。4、相对人与行 表见代理的特征及法律效力, 换言之,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看,已将无权代理人的行为目的排除在外。 表见代理的认定, 最典型的就是表见代理。 根据上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立法规定,可知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 、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 2 、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 代理权 。3 、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 过错 。4 、无权代理人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