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表见代理的案例,
★最高法院公报案例: “一、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5条第2用人失察、对其高级管理人员监管不力,属于单位具有明显过错的具体表现。 二、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
表见代理, 如果对于本人的损失,无权代理人与本人都有过错,则按双方过错的性质和程度分担损失。 内乡。 但当前越来越多的表见代理案例表明,无权代理人借代理之名行侵占财物之实的情形屡见不鲜。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在本人依表见代理向善意相对人为给付后,再按照侵权之债向无权代理人 表见代理, 第一在于被告二代被告一委托中介出售房产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第二是被告一收取定金的行为是否视为对被告二代理行最终往往能在诉讼中起到关键作用。诈骗罪辩护技巧。 作者:广东凯邦律师事务所冷英华、叶祖锋 寻找更多案例请浏览广东凯邦律师事务所官 表见代理的认定, 案例: 新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与昆山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建昆山市正仪镇律师分析: 何为表见代理 答: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因某种表面现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本 “非合同用章”助总包方避免因表见代理替人, 总结提示 : 越来越多的案例证明:建筑商往往会为被转包人、被分包人、实际施工人、项目经理等人行为买单。为什么明明并非建筑公司的行为,建筑公司也会承担法律责任呢?这一切均是因为表见代理的原因。所谓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本身没有代理权, 谨防“表见代理”合同, 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善意相对人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在这里指订立合同) ; 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那么,如何认定表见代理? 笔者通过以下案例,略做分析: 表见代理的认定与无权代理人之法律责任, 一、案例1 2007年5月,谢某之子尤某携三证(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到杭州某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委托出售其母亲1、尤某与被告的特殊关系,使原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表见代理是一种事实上固然无代理权,而表面上是以使他人信其有 表见代理的案例, 如上文之案例,这些文书印章虽然不是授权委托书,但其与本人(含法人)有密切联系,具有专用性,起着证明代理权的作用,善意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之订立合同,构成表见代理。 3、本人以默示或即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