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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做业务员的时候,公司底薪是800加提成,然后差旅费首次给是800,不够的自己垫付,1月的时候我在公司拿了800,在外面一共花了2500,2月初回公司交给公司了2500的报销单,在公司借了2500出差,2月在外面一共花了2300,3月初回公司交了2300的报销单,然后借了2000就走了 ,在也没有回公司,2月底的时候公司发了800快钱工资,在此之后一直没有回公司,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今天听原公司的同事说,老总要把我们告到公安局,请问这样构成诈骗罪吗,如果构成会受到什么刑事责任,我该怎么办,谢谢好心人懂法律的给出出建议,小弟谢了 侵占罪,可大可小,但你是初犯,且不懂法,应没事,但这种事还是不做的好,建议把钱跟公司结清,钱是身外之物,非已之力所得,不值,如公司扣你工资,你也有权讨回,但公司也有权向你要回钱款的,如果身上钱已不够还,你可以打电话给公司,说明情况,要求公司给你一个还款期限,或分期付款,相信公司会考虑的,毕竟他真的去告你,他也累,他也知道,靠公安来找你,想都别想,嘿嘿,但对于你个人的人生道路上,却多了一个你永远抹不掉的黑点,你长大了会后悔的。 不构成诈骗罪,故公安不会受理,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刑事责任了。但公司肯定有权向你讨回所借款项。 把钱与公司结结清,说明一下情况就好了 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五千元以上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