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拿公司的钱走人了,问有没有构成诈骗罪

时间:2012-03-15 06:17来源:sally颖 作者:DOMIMO 点击:
我在一家公司做业务员的时候,公司底薪是800加提成,然后差旅费首次给是800,不够的自己垫付,1月的时候我在公司拿了800,在外面一共花了2500,2月初回公司交给公司了2500的报销单,在公司借了2500出差,2月在外面一共花了2300,3月初回公司交了2300的报销单
我在一家公司做业务员的时候,公司底薪是800加提成,然后差旅费首次给是800,不够的自己垫付,1月的时候我在公司拿了800,在外面一共花了2500,2月初回公司交给公司了2500的报销单,在公司借了2500出差,2月在外面一共花了2300,3月初回公司交了2300的报销单,然后借了2000就走了 ,在也没有回公司,2月底的时候公司发了800快钱工资,在此之后一直没有回公司,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今天听原公司的同事说,老总要把我们告到公安局,请问这样构成诈骗罪吗,如果构成会受到什么刑事责任,我该怎么办,谢谢好心人懂法律的给出出建议,小弟谢了
侵占罪,可大可小,但你是初犯,且不懂法,应没事,但这种事还是不做的好,建议把钱跟公司结清,钱是身外之物,非已之力所得,不值,如公司扣你工资,你也有权讨回,但公司也有权向你要回钱款的,如果身上钱已不够还,你可以打电话给公司,说明情况,要求公司给你一个还款期限,或分期付款,相信公司会考虑的,毕竟他真的去告你,他也累,他也知道,靠公安来找你,想都别想,嘿嘿,但对于你个人的人生道路上,却多了一个你永远抹不掉的黑点,你长大了会后悔的。
不构成诈骗罪,故公安不会受理,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刑事责任了。但公司肯定有权向你讨回所借款项。 把钱与公司结结清,说明一下情况就好了
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五千元以上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