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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

时间:2012-03-17 15:02来源:唯淳 作者:竹蜻蜓的天空 点击:
我买的开滦二手房当时卖主说他的妻子有病不能到场找到中间人证明过的手续,当时开滦不可以过户一直拖得现在,现在要过户了他的妻子说不合法,她说他没有病当时他没有签字说手续不合法。我们当时不知道他的实际情况卖主找来证明人(就是中间人)说他的妻子有病
我买的开滦二手房当时卖主说他的妻子有病不能到场找到中间人证明过的手续,当时开滦不可以过户一直拖得现在,现在要过户了他的妻子说不合法,她说他没有病当时他没有签字说手续不合法。我们当时不知道他的实际情况卖主找来证明人(就是中间人)说他的妻子有病不能到场才办的手续,现在他妻子说不合法。他们这样算不算诈骗啊!我可以告他们吗?我的胜率有多大? (说明一下当时他妻子有病是卖主口头和中间人证明的没有写在协议上)
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你的情况我认为是卖主的妻子认为卖主侵犯她的共有财产权,所以主张买卖不合法:或者是房屋涨价了,不想买了,成都购房须知。找个理由反悔。这种情况不会构成诈骗。 你的情况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卖主把房屋过户。你支付了房款,并且在买房时不知道卖主的妻子不同意,主观上没有过错。对于多少金额构成诈骗罪。所有过错由卖主承担,他妻子的损失由卖主承担。你应当得到房屋的所有权。一般来讲,法院肯定会支持你的请求。你需要找到当时的中间人作证。
口头的证明是无效的。看过一个案例跟你这情况是一样的,但诉之法院的结果是后来调解了,其实表见代理的特征。卖主返还了定金并适当的予以了赔偿。你要先搞清楚这房子的产权是谁的,如果是夫妻共有,男方的单方面意思表示是不成立的。如果你能取得证明人的书面证明还好些。不知道你们签订了购房协议没有,如有签订的话,那么你就是善意的第三人。诈骗的特征建议你去看下刑法的规定,再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分析下。
本案关键在于,对方当事人的妻子没有签字,而不是她当时有没有生病。 你称:对方说因病无法到场。 这个合同在法律上,是效力待定的。因为他没有妻子的授权,而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需要共有人都签字才能使买卖合同生效。 做为一个买受人,你没有尽到应有的谨慎义务。 建议你从表见代理入手,提出能证明你当时确信他妻子是同意卖房于你的证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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