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表见代理制度,通过两大法系的比较,我们还可以发现,大陆法系的表见代理本质上是一种无权代理,只是法律拟制其为有效代理,而普通法系的国家的不容否认的代理更象是一种有权代理
相同新闻 试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完善,表见代理制度始于1900年的德国民法,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及经济代理贸易的日益频繁,大陆学者才开始对它进行研究, 论表见代理的法律适用,内容提要:表见代理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 相同新闻 从本案谈表见代理的认定, 我国《合同法》正式确立了表见代理制度,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法律拟制为有效代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代理。表见代理制度对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 相同新闻 对设立和完善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理性思考,提要:本文对两大法系表见代理制度与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异同进行分和比较。文中着重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进行详细分析,剖析了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一元论和多元论的 相同新闻 论表见代理,论表见代理的法律适用[i]一、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从广义上来说是一种无权代理,故它既须具备无权代理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又须具备特殊的构成要件。(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