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因此,法律为保护善意相对人,而强制名义上的被代理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打个比方,比如李某被单位开除,其单位虽然要求李某停止一切以本单位名义进行的活动。但是,该单位并未采取法律所允许的形式进行公告。如果李某仍以该单位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他人根据李某所持有的该单位介绍信和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文本,完全相信李某有代理权而与之订立合同。虽然李某实际上并不享有代理权,但却构成了表见代理。这时候,单位就要对李某的代理行为负责。 表现代理问题造成损失的案例分析及实务应对方法 例:2000年青岛一家啤酒厂,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需要购进啤酒花和大麦,派业务代表到乌鲁木齐一个供销社去联系,临行前这家啤酒厂给业务代表姜某写了介绍信,内容是这样的:兹有我单位姜某负责前往贵处洽谈购买啤酒花和大麦,望予接洽。落款处有啤酒厂的印章,时间是2000年5月9日。姜某带着介绍信和盖有啤酒厂公章的空白合同到了乌鲁木齐,去了不久,不负重望,很快发回6车皮大麦、1车皮干啤酒花;厂长觉得价格合理质量也不错,于是在给乌鲁木齐供销社汇款后,又马上电话通知姜某不要回来,再购买6车皮大麦、2车皮干啤酒花。 乌鲁木齐供销社由于及时收到汇款,所以又及时发了6车皮大麦、2车皮干啤酒花。啤酒厂在6个月内,共要了4次,28车皮的货。货款虽有拖后一两个月的情况,但款都付清了。可是到了2001年3月份,啤酒厂接到乌鲁木齐供销社的电报,称啤酒厂尚有27车皮大麦、6车皮啤酒花,总计386万元货款未支付。啤酒厂一听就急了,电话回复未收到这些货,并联系业务员姜某,但此时却怎么也联系不到姜某。啤酒厂急忙派人到乌鲁木齐,经过一番调查得知,姜某确实从供销社又买了27车皮大麦、6车皮啤酒花,签订的合同上有姜某的签字,没有啤酒厂的公章。而这些货是发往江苏淮南市某商贸公司的。这时候啤酒厂才明白,实际上是姜某在自己做生意,起初,淮南商贸公司买了姜某1车皮啤酒花,款也付了,但后发的货仅付了30万元。当姜某到淮南追款时发现货已被商贸公司转卖了,而商贸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姜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拿着30万元跑了。情况明了之后,乌鲁木齐供销社在乌鲁木齐公安局报案,告姜某诈骗,啤酒厂在淮南市公安局报案,也告姜某诈骗。事已至此,乌鲁木齐供销社为挽回损失,在乌鲁木齐法院起诉了啤酒厂,要求支付货款及利息415万元,法庭上啤酒厂答辩说所签订的合同上只有姜某的签字,货是姜某买的,不是啤酒厂买的,所以应由姜某付款,与啤酒厂无关。而供销社的理由恰恰就是业务员姜某的行为构成了表见代理,供销社出具了啤酒厂一开始的介绍信和第一批有啤酒厂印章的合同,接着又出示了后3批货的合同,合同上也只有姜某的签字,没有啤酒厂的印章;还有啤酒厂的汇款证明。供销社的代理律师说:从啤酒厂出具的介绍信证明姜某是受啤酒厂指派到乌鲁木齐,负责购买啤酒花和大麦的,是授权的证明,没有购买数量和时间的限制。从后3批货的实际买卖情况来看,都是经姜某代理的,并且顺利履行,所以供销社有理由相信姜某有代理权,供销社有理由相信姜某购买的大麦、啤酒花就是被代理人啤酒厂购买的,姜某的代理行为构成表现代理,应当由啤酒厂付款。法院最终判决啤酒厂支付货款409万元,承担起诉费用元,啤酒厂叫苦不迭,白白损失400多万元。 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出,企业处理不好对业务员的授权会造成很大的损失、也会带来很多麻烦。另外,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必不可少会发生辞退业务员、经理、驻各地的业务代表。这些业务代表在被辞退后进行的业务行为,很可能被认定符合"表现代理",最后要公司承担责任。所以企业应重视这类风险的防范。 西安律师胡俊峰总结了防范这类法律风险的方法有:1、保管好盖章的空白合同。盖章的空白合同的总数、应该登记在册。辞退之前,应要求被辞退的业务员、业务代表将盖章的空白合同上交公司;2、具有授权内容的信函及授权书应当具体事项具体授权,并加以时间、价格、数量等条件限制;3、授权书的终止应及时给接洽单位发函声明;4、解除合同的业务员、管理人员应在其影响范围内,发布通知、人事变动公告。通知公司的客户有关该业务代表已经离职的事实。当然,《通知》可以写得客气、婉转,可以同时对客户一直以来的关照表示感谢等等。如果新任的业务代表已经到位,可以同时在《通知》中告知新业务代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新业务代表迅速开展工作。一旦公司通知了,被辞退的业务代表的无权代理行为就不会被认定为表见代理了,公司就不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5、出具的合同、授权信函应设立台帐,记载发出时间,应当终止时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