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5),
l 代理权终止的效果 l 代理关系中的若干种连带责任 7 - 3 代理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l 无权代理的内涵 l 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l 无权代理 l 无权代理的特征 l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l 表见代理 l 表见代理的特征 l 表见代理的 构成 要件 l 误信
民法总论知识提纲整理, 但擅自超越代理权限的范围签订合同 (即越权代理)的,或者行为人本来有代理权,但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简言之,即本无代理权,表面上却足以令人信其有代理权而按有权代理对待的行为。因表见代理而订立的合同为有效 [转载]民法题库及模拟题, 43 、简述代理的特征。 答: (1) 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2) 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人所从 合同纠纷案中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格式合同的特征及立法规制 45. 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 46. 物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不同 47. 试述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关优先权 2、形成权 3、最高额抵押 4、有限合伙 5、意思表示 6、提存 7、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8、债权人撤销权 9、表见代理 鞍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1年《合同法》考试试, 3 、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符正当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和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4 、相对人在主观上须为善意且并要求确认陈大力承担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关于表见代理,《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