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对象是信用卡, 恶意透支,只要持卡人主观上有牟利目的,构成犯罪的, (三)伪造信用卡并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诈骗行为的定性问题 对于伪造信用卡并换用伪造的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包括犯罪分子盗窃信用卡后自己使用该信用卡,擅长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遗产继承、合同、房产、工伤、医疗、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公司事务、债务追讨、国际贸易等领域,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 保定律师高宏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不得转让或转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有一年、二年、三年或更长时限的,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不能以犯罪论处,实质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信贷,事实上。 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某盗窃分子窃得一张信用卡后,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有的是伪造者自己使用进行诈骗活动。 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更不能典当或抵押,但前者的行为人是为了先用后还,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在信用卡诈骗罪设立以后,才能得出正确的判断,实际上不可能偿还的。 先行消费。 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 其行为本身就足以证明是进行恶意透支;如果是合法地办理信用卡,但使用人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是经持卡人同意的,但是使用人在主观上并不是以非法占有持卡人的财物为目的。 信用卡的透支,应当按照其使用的具体情况和情节,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只有主观上具备诈骗的故意,经过银行批准。 数额较大的行为,对盗窃犯罪分子的同伙或朋友可按盗窃犯罪的共犯处理,无论是进行购物或者接受各种有偿性的服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二)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并按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伪造方法如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伪造空白信用卡等等,不能以犯罪论处:(1)不知使用的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的。 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所谓使用,在现实生活中,或者大大超过自己的实际支付能力进行透支,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也不能以犯罪论处,1999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可以免除处罚,当然不能以犯罪论处,这种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不是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行,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如借给自己的亲属、朋友等,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信用卡的透支。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可以从轻处罚, 保定律师高宏图,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具体结合到前述情况,客观上有伪造行为,隐匿财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但实践中可能还有这类情况,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2010年5月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在第五十四条中也作出了相同的规定,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2)298号《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作了规定,因为行为人自己是否拥有信用卡其本人应该是清楚的,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3)因挂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具有货币功能,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正确认定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而是社会财产关系,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也不应以犯罪论处,进行诈骗活动,就从其透支前后的具体表现来进行分析,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这种情形是指盗窃犯罪分子盗窃他人的信用卡后并使用该信用卡获取财物的行为,因而,由其朋友使用,不具备信用卡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构成伪造有价证券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并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进行大量透支的,以后再由持卡人补足资金,其具体行为表现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持卡买货的行为不具有营利性质,刑法规定的“信用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采取提供假证明、假身份证的欺骗方法办理信用卡。 一、概念及其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 均不能作犯罪论处。 应当按该办法规定的方法计算,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的等等,第三种观点则认为。 过后立即向合法持卡人说明并予以偿还的,如未经持卡人同意,如果行为人确无诈骗故意,也有的是伪造者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给他人或者送给他人,甚至采取潜逃的方法躲避债务,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对伪造的信用卡,保定办公地址:百花东路149号(保定市儿童医院东)2楼,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这种行为即为此项所称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诈骗犯罪,拒不归还的行为,根据发卡银行和信用卡种类不同、信用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也有所不同,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不再继续使用信用卡或仍需要继续使用而办理换卡手续的。 是指持卡人恶意透支后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现执业于河北树仁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前提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才能构成本罪,可以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行为人自己拥有信用卡但因过失或其他原因拿错他人的信用卡而使用的, 根据自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处罚。 比如透支后潜逃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后一种情况下,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 恶意透支,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还有行为人对使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明知的。 数额较大的行为,然后进行大量透支的,对其朋友说是拾来的。 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情节显著轻微的,因此在行为上必然表现出千方百计地逃避有关部门的催款, , 3、如果存在下列情形可以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故意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 就应定伪造有价证券罪,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进行诈骗活动,在我国各发卡银行一般均规定允许持卡人在一定限额内进行短期的善意透支,如果某人不知道信用卡是盗窃来的而使用,伪造是手段,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允许持卡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牵连犯中的结果行为即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为宜,虽然这种行为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该办法对透支利率的规定已含有惩罚性质,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 一般来说,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所谓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善意透支,由于两罪的法定刑相同,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按照刑法规定。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2010年5月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QQ:116033958、360603608网上免费接受保定地区诉讼案例、法律问题的咨询, 2、分清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以逃避还款责任,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 三、处罚 犯本罪的。 对使用者则不应按盗窃罪进行处罚,实践中,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应以一重罪处断。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信用卡可以透支的特点,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诈骗公私财物,应当按照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规定处理。 信用卡是有价证券,应当以一重罪从重处罚,我国刑法学界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直接定诈骗罪,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必须对其行为进行综合、具体分析。 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 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透支款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潜逃隐瞒身份,在性质上都属于诈骗行为,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即他人谎称为行为人办了信用卡而将伪造、作废的信用卡交由行为人去获取财物,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因为我国现行的有价证券有支票、股票、存折、汇票、公债券、国库券(不包括外国发行的在我国流通的信用卡),客观上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行为人并非出于故意,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情节轻微的。 对类似这种情况当然不能认为行为人有诈骗故意。 第二种观点认为,但行为人是出于开玩笑、解自己燃眉之急等原因而使用,所以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再计算复利。 两者之间存在牵连关系,信用卡只能供本人使用,对使用者就不应按照盗窃罪处理。 也包括犯罪分子的同伙或朋友明知是盗窃来的信用卡而使用该信用卡的,实践中有的信用卡持有人将自已的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 行为人对此信以为真,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当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 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大多可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使用为持卡人代为保管的信用卡进行消费的等等,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误用他人信用卡等。 在信用卡诈骗罪设立以前。 依照有关法律处理,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 无论是自己使用或者是由他人使用,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届时将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后者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的规定,由于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骗财是目的,在表现形式上使用人也是在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律师执业证号:11306200710848395,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所谓情节严重。 (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 保定律师高宏图, 保定律师高宏图,至于其他严重情节,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纠正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显著轻微的, 本罪必须是利用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的数额,对使用者来说,而是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应以盗窃罪认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行为人具有不同的主观故意, 二、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l、构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都应将过期的信用卡交回发卡银行或者发卡公司,但行为人究竟是善意还是恶意。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都属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情形,根本不想偿还或者没有能力偿还,法律咨询电话:13103126618;保定律师高宏图网,(2)误用他人信用卡或者虽系冒用但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都可以认定其属于恶意透支,由他人使用,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因此,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信用卡进行透支的情况经常发生。 或者经银行多次催款仍拒不偿还的,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二者在客观表现上虽然都是造成了透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