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以前提过离婚 可由于各种原因吧 没有离 现在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 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全部拉走了 现在还有个8个月的孩子 她也扔下不管 我听别人说 现在离婚不管是谁先提的 财产都归女方所有 孩字只要是女方开口说要 男方就肯定要不了 我想问问 这是不是真的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谢谢了 急需解答 财产问题上如果无法和她协商一致,你应该找律师,争取回你应得的利益。原则上婚前财产原属于你的还是归你,婚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没有规定说只要是女方开口说要 男方就肯定要不了。 可以参考新婚姻法的具体条款和解释。faguixiazai/msf//-2.htm 不是 新婚姻法规定 属于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拥有 婚后的都是一半 共有财产理论上应平分。孩子也有归父亲的可能。如下: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指: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处分的权利。对归属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号法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事实上最新婚姻法。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号法释对生活困难的界定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两种情形。同时规定了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应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现金、物质中支付,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还可以是住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关于财产问题: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分,但是有照顾妇女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原有财产被藏匿\转移,法院会支持你要求女方退还一半. 关于孩子问题:以对孩子有利为原则,如果8个月,一般判给女方,因为需要哺乳.但是女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除外,如吸毒\生活作风问题\赌博、犯罪等因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