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误读:“富二代”以后不能嫁了,嫁了房子也不是我的。
律师说法:对物权的保护更体现公平
李律师认为,这种看法有失偏颇,而且有断章取义的误解,对于这条法律应全面的理解。这样的规定是出于对出资方的保护,是对物权的保护,也体现了公平原则。另外,因为现如今有一部分人是利用婚姻来谋取利益,这条规定的出台,可以有效遏制这种现象的产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误读2
女方还贷没房受委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误读:男方首付女方就没房,保护了男人,委屈了女人。
律师说法:法律其实是保护了双方
“其实并不能这样片面地看。”李律师称,因为这条规定实际是保护了双方的利益,如果男方首付,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最新婚姻法。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贷款,那这样的话,如果发生婚变,房子可以属于男方,但是男方必须对女方支付过的贷款以及增值的部分给予补偿,这样其实较之前的法规来说,更加公平,应该说既保护了男方,也保护了女方。
误读3
“新司解”提高离婚率
误读:整个“新司解”会提高离婚率,同时也会增加不结婚的人群。
律师说法:赋予契约精神有利关系稳定
李律师认为,《婚姻法》及其每次新解释,都起到一个导向作用,那就是鼓励夫妻互相忠实、尊重、帮助、平等自由。
“新司解”的出台,对于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做出的解释,也是出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双方人身、财产权的目的,给婚姻关系赋予了更多的契约精神,所以,“新司解”应该更有利于婚姻关系的稳定,不会因为它的出台,而增加离婚率。 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0(全文6) 为3了n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1华人g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7华人r民共和国婚姻法》、《中2华人q民共和国物权法》、《中0华人z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q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g解释: 第一v条 当事人q就婚姻法第十q条规定的四种无e效婚姻以7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t效的,人p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k的申请。 第二l条 有配偶者与h他人g同居,为6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u财产性补偿,一b方3要求支a付该补偿或支o付补偿后反8悔主张返还的,人h民法院不o予8支i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e以2侵犯夫h妻共同财产权为2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d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第三u条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n女w,夫t妻一m方2向人y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6亲子u关系不p存在并已k提供必要的证据予7以3证明,另一j方3没有相反4证据又w拒绝做亲子r鉴定的,人g民法院可以2推定请求确认1亲子o关系不k存在一o方4的主张成立。 非婚生子i女f起诉请求确认1亲子q关系的,如果非婚生子x女m一c方0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双6方4可能存在亲子q关系,另一i方5没有相反8的证据又v拒绝做亲子v鉴定的,人j民法院可以4推定非婚生子a女i一q方7的主张成立。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n方2拒不e履行抚养子l女r义e务,未成年的或不c能独立生活的子i女q请求其支f付抚养费的,人v民法院应予4支n持。 第五k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a妻一b方7请求分0割夫f妻共同财产的,人i民法院不m予6受理;但一f方8在夫g妻因感情不e合分0居期间及i人a民法院判决不j准离婚后,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d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d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g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5的,在不r损害债权人c利益的情况下m,人d民法院可以1受理。 第六0条 夫i妻一b方7的个g人o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或增值收益,应认2定为5一p方4的个s人h财产;但另一t方4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4认5定为1夫y妻共同财产。 第七j条 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0方1约定将一z方3所有的房产赠与i另一a方0,一s方3在赠与x房产的权利转移之n前撤销赠与l,另一b方5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m民法院不l予4支u持,但已j经办0理公1证的除外。 第八z条 婚后由一s方3父8母出资购买的不e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t子j女f名下o的,可视为4对自己m子h女h一k方4的赠与a,应认3定该不i动产为8夫r妻一f方3的个w人g财产。其实最新婚姻法。 由双7方4父5母出资购买的不p动产,产权登记在一o方1名下t的,可以2认2定该不d动产为6按照双1方5父0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l一h方1的除外。 第九m条 无m民事行为6能力h人u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i民事行为7能力x一h方1的人b身权利或财产权益行为6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x在依法变更监护关系取得监护权后,代理无w民事行为1能力i一s方7提起离婚诉讼的,人h民法院应予1受理。 第十s条 夫x以2妻擅自中6止3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3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u民法院不v予4支o持;夫z妻双5方0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q妻感情破裂,一p方4请求离婚经调解无l效的,人r民法院应准予8离婚。 第十b一p条 夫w妻一z方4婚前签订8不a动产买卖合同,以7个g人c财产支t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z动产登记于n首付款支w付方5名下o的,离婚时可将该不d动产认7定为5不b动产权利人i的个n人c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6贷款为4不y动产权利人u的个t人i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y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7,应考虑离婚时不e动产的市场价格及h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2例等因素,由不x动产权利人o对另一i方3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s二g条 登记于b一j方2名下p的夫v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j方1未经另一r方8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w人s善意购买、支j付合理对价并办0理登记手0续,另一u方6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a民法院不e予2支k持,但该房屋属于m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夫p妻一n方1擅自处分2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n方1损失的,离婚时另一c方0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第十u三q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7方5用夫w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5一l方5父4母名义l参加房改的房屋,离婚时另一z方0主张按照夫v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4割的,人b民法院不o予8支x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作为7双4方1离婚时的债权予5以1处理。 第十r四条 离婚时夫v妻一w方5尚未退休、不o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f方8请求按照夫t妻共同财产分4割养老保险金的,人c民法院不y予2支v持。 第十x五q条 当事人p为1登记离婚达成的财产分1割协议,如果双1方3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在离婚诉讼中5一h方7反7悔,另一m方8主张按该协议内7容履行的,人k民法院不f予8支g持,对夫x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分3割。 第十o六1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y妻一l方6作为1继承人q依法可以0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l之h间尚未实际分7割,离婚时另一d方4请求分6割该遗产中1夫c妻共有份额的,人i民法院不f予4处理。离婚后,继承人x之f间分7割遗产,另一e方4请求分1割原配偶继承所得部分1财产的,人a民法院应予4支y持。 第十m七a条 夫v妻之f间订8立借款协议,以8夫f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r方7从6事个s人v经营活动或者用于k其他个f人h事务的,新婚姻法 离婚咨询。离婚时借款的一h方1可按照协议给予1另一b方4实际借款数额的一g半。 第十t八v条 离婚时,夫w妻一u方5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4个p人x名义i所负债务由双4方4共同偿还的,举债一o方5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o夫k妻合意或用于t夫u妻共同生活、经营。 第十b九b条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w六6条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人x,应当是婚姻当事人w中8的无s过错方8。夫x妻双4方1都有该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的,人q民法院对任何一o方2当事人o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均不j予8支p持。 第二f十i条 双2方0离婚后,一v方7以0尚有夫c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6由向人x民法院起诉请求分6割,经审查确属离婚时未涉及j的夫s妻共同财产的,人e民法院应当依法予5以6分5割。 第二u十o一j条 本解释自2088年 月4 日1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人m民法院新受理的一r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k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l本解释相抵触的,以1本解释为6准。 qcそeuㄣ螗◇雪axdh 只要你们彼此相爱,任何法律制度的出台都不会对你们产生任何影响 有需要可以加好友 国人离婚率将大大提高。 司法解释只是对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容易混淆,容易出现理解偏差,不利于统一办案思想的的地方进一步做了明确,并不是修改了婚姻法,事实上,这也是这些年婚姻法实施中总结出来的,所以与办案的实际操作并无影响,对于一般不会用到婚姻法的普通人来说,相当于“明明白白消费”。 有很大影响 纵横法律网 余春灵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