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时间:2012-01-29 23:56来源:冷面笛妖 作者:朗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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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和男方因为是包办婚姻,所以不幸福,男方家里比较富有,但是男方家长怕出事,所以大部分固定资产都是写在老人的名下的,比如房子就是写的老人的名字。但是家里还有个药铺,价值近20万,是男方爸爸死的时候留下的,现在女方怀了男方的孩子,3个月了.想离婚,财产该怎
女方和男方因为是包办婚姻,所以不幸福,男方家里比较富有,但是男方家长怕出事,所以大部分固定资产都是写在老人的名下的,比如房子就是写的老人的名字。但是家里还有个药铺,价值近20万,是男方爸爸死的时候留下的,现在女方怀了男方的孩子,3个月了.想离婚,财产该怎样分?怎样分男方才能少给女方钱?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这几条,首先女方怀孕了,一般法院是不会判离婚的,除非是女方提出来的。就算判了,男方肯定是要给予补偿的。 男方要少给女方的钱,就要证明相关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18条的第一款。你能证明就行。 第十九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最新婚姻法。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这条,付出点钱是必然的 不过作为男方,的承担的起责任,尽想着不掏钱的事实不道德,不现实的。况且女方又有男方的孩子。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说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一般是离不了的。 药铺作为你父亲的遗产是这样分配的,药铺的一半因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因,是你母亲的,你与你母亲还有你妻子可以平均分配药铺的另一半。 要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是要有一些特殊情况的,例如对方有虐待行为,有出轨行为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收入平均分配,药铺属于一方的家庭财产。房屋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出资购买,则夫妻二人平均分配。
首先在3个月的怀孕期间是不能提出离婚,你只能分割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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