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9个月,房子是男方购买,家具家电装修是女方,房子当时购买37W,女方家具家电装修共计11W,现商议离婚协议,女方要求男方补偿12W,理由是家具家电6W,装修5W,礼金1W。家具家电女方不要,要男方出钱承担是否合理?你好,看了你的问题,首先,对于你们的协议,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而对于该房屋就要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了。这是很重要的。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动产以产权登记为证。对于你们之间的协议有效性在于要采取书面形式。因为法院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 合理。礼金这块男方应该交付总金额的1/2。 这个是合理的,如果男方不同意可以利用法院来解决,学习最新婚姻法。说不定还要多一点 合理.房子属于婚后财产.按法律规定女方可以获得一半. 这个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属于合理范畴。主要做好沟通工作,避免矛盾的产生。 如果说在购买房屋,置办家具,装修房屋时,以领结婚证,这些都归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归婚前个人财产。 既然是协议离婚,双方各作一点让步。女方的要求合理。可以考虑。 共同财产各一半 如果房产证是爱人的名字,或者是你们双方的名字,你会分得更多!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