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阿姨在22年前丧夫,丈夫留下了大概300平方的房子和地皮,后又和一丧妻男人结婚,没领结婚证,但是男方把户口迁过来了,还是户主,在2年以前二人因有矛盾分开也未离婚,现在房子遇上拆迁,这个男人回来要分地皮,地皮和房子没有房产证,是在农村。请问葛律师,他有分得地皮的权利吗?按照你说的情况,该财产属于你阿姨婚前财产的话,和她同居的男人是无法分割的。首先要证明同居的时间问题。这是事实婚姻开始的确定时间 不知道你的“他们在一起也有20年了,应该属事实婚姻,好像10年后就变成共同财产了”从何得知。 没有正式办理结婚手续等于国家并没有承认两个人的合法夫妻关系哦~根本用不到离婚的~所以说根本不牵扯到分财产的问题,但是他的户口落到了你阿姨家,看国家给的拆迁补助是否按人头分配配额,如果是按照户口配额拨款,那么他就有权利分得自己应该拿到的1/X(X=该房产所上户口人数).但是和你阿姨那份并不发生冲突. 同居两年以上没结婚证也算是 事实夫妻,叫法院判吧,要不就去找法律援助~!其实你就死不给他,他也没说明办法~! 我认为,他们大概在22年前结婚,虽未领结婚证,仍应认定为事实婚姻。2年前他们分开应认定他们自动解除了事实婚姻,未办结婚登记,当然也不用办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他们现在已不是夫妻,他无权要地皮和房子。如果他们22年前结婚到现在一直在一起生活(事实婚姻),则他就有权要了。 我国现在的婚姻法是承认事实婚姻的.他们两个在法律上也只能算非法同居关系。既然是非法同居,他们的个人财产还是他们自己的.因此那个男的可以不给他分. 没有结婚证就不算夫妻,法律是不受保护的,在说财产又不是那个男的带来的,为什么要啊,可真够厚脸皮的了,还是不是男的啊。在说了他凭什么要人家的地皮?不分,不行到法院解决 没有领结婚证,他们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现在要看300平方的房子和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名字是谁的,如果是女方的,男方无权来分财产,因为他们不是夫妻关系,这与户口在不在这,最新婚姻法。没有关系。如果产权证明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就麻烦了。还有是他们什么时候住在一起,够不够成事实婚姻,如果是1986年以前住在一起,法律上都承认是事实婚姻。 首先他们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对他们既然户口在一起以及确实生活了多年,那么在这段时间中他们算是合伙关系,对合作期间的一起劳动价值都可以平均分配。而房屋与土地既然是原来没有共同生活前就有的,那么他就没有权利享有。 一,94年2月1日以前,按事实婚姻对待,以后的没有结婚证就不受法律保护. 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同居的,可以补发结婚证然后离婚,财产应属于婚前财产(有证据证明是前夫留下的财产)。男的一分也拿不走,太无赖了。 问题很简单:房子和地皮是你啊姨继承她前夫的.而后面那个男人,没有和你啊姨办理结婚登记,故不属于婚姻关系,即使是婚姻关系也不能分得半点,因为房子和地皮的所有权人始终都是你啊姨.户主不是房子和地皮的所有权人.那个男人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分得房子和地皮. 这问题首先要明确,这房子的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的所有人是谁?,是谁就是谁的. 就是由结婚证在离婚 男方都分不到地皮和房子 因为这个财产属于你阿姨的个人财产 更别说没有结婚证了 那就更不可能分到地皮和房屋了 户主的概念是指大多数人家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换句话说,除去可能有的佣人之外,整个家庭由血缘、婚姻和收养的关系组成),在这样的家庭中有一个人对大多数家庭事务享有主要的决定权和责任,并且,在大数情况下,最新婚姻法。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这样的人就被定义为户主。 没有 没人一半 这问题很明确,只有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我国才保护夫妻财产的合法性,你亲戚与某人保持了几年同居关系。 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就可以啦! 就你的情形,20年以前因同居形成事实婚姻的,也就是94年以前因同居而形成了事实婚姻的,国家承认其婚姻关系。[但这个婚姻关系和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实质不一样,是不完全的婚姻关系(我自己这样叫),它特殊在94年以前形成的国家承认且保护,94年以后形成一摸一样的叫非法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了,而最新的《婚姻法》颁布后,我们现在把非法也省了,就叫同居关系,这个同居关系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合法了就是领证了就叫婚姻关系了。] 这个有22年的婚龄,也就是说在1995年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这是属于事实婚姻!受《婚姻法〉保护。 财产一人一半,抚养孩子看经济问题或有空闲时间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