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法律界的专业人士,我有一个疑问,你知道最新婚姻法。刚刚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其中有一条是:如果父母全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你看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该房产只属于男方;我的问题是,我原来的房产是属于父母全资帮我购买了一套房子,因本人将来结婚、父母到身边生活等因素,该房产不够住,我已将该套房子卖掉,目前为租房状态,我计划在结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买一套合适的房产,那么,此房产是否属于父母全资购买?在法律上需要出具什么相关证据来支撑这种说法?如果是将第一套房卖掉的全部房款加上我这几年的积蓄全额一次性购买房产,该房产是算作父母全额出资购买,还是父母、子女共同出资购买?两种情况有什么区别?如果在婚前不做婚前财产公正,那么该房产是否算作婚前财产呢?请网络各位法律专业人士给出意见,请骚扰者勿扰,非常感谢! 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房产,当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无须考虑资金来源是个人积累、父母资助还是其他。 不属于父母购买,属于你个人购买.假如你是在结婚前购买的话,那么这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财产,属于你个人所有,不会被列为共有. 此房属于你个人财产.这是财产转移.父母的财产转移到你的身上了.没结婚和结婚都是你个人的财产.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