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09年结婚,婚前他有房子,但婚后装修是我的妈给了一万,其余装修费用是婚后两人共同的钱,请问,这样财产如何分配? “婚前他有房子”,按你所述,那么该房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最新婚姻法。 关于婚后装修你妈给的款项,要么认定为你妈对你们的赠与,要么为借贷;其余装修费用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婚后两人共同的财产可以分割 房子判给他,你可以请求补偿~ 房子仍属于他的婚前财产,你妈妈给的一万元属于赠与性质,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赠与你个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装修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纵横法律网 陈敏律师 如果离婚,对方应当将你支付装修款补偿给你。 纵横法律网 彭昌澍律师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是分给他的,装修费是婚后财产,可以分割, 只能对装修费用要求补偿。 详细情况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联系方式见空间或百度 房子别想了 不可能是你的 你母亲给的一万基本会认定为你母亲对你们双方的赠予 基本。。也没戏 其余的装修费用在这里没什么意义 看你们夫妻这么久有没有积蓄了 有积蓄平分 有债务基本也是平分 房子归对方所有,装修部分应对你进行补偿 婚后你妈给你的一万如果属于借贷还是有可能的偿还,要是赠与的话,应该就没了,至于装修费算是夫妻共同出资也可申请分割。还有一些夫妻共同的债权债务关系。等等 只能补偿你的装修费用 房子本身分不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