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屋一套,总价110万,其中20万是我出的,但婆婆让我把钱汇到她帐户上由她直接打给售房方。房本上没我名字,请问这属于我们夫妻的共有财产吗?按新婚姻法规定这房子有我的份吗? 本人其中也出了钱,就不是婆婆一个人购房 ,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证是谁的名字?是你丈夫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你婆婆名字就不是你的。 但是,女权主义者忽视了这条普适性的规定不仅仅包含给儿子买房女方不得分,娘家为女儿买房也同样适用。如果仍要坚持“男方必须买房”,那只能说这些人自认男女不平等,最新婚姻法。并且安于女方弱势的地位。大多数的中国家庭,男方父母奔波半生购置的房产,听听http://www.hnfzb.gov.cn。若在婚后通过赠与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提出离婚便可取走一半,这对男方而言同样显失公平。更何况,父母买房若未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则推定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这其实是对出资购买不动产的父母“意思自治”的绝对尊重。父母要是特别喜欢儿媳妇,新条文之下女方未必分不到房产。 你出的20W,转帐的么?要保存收据,证明是你出的,那110里的20W还是你的! 不然,你婆婆完全可以说这房是她送给儿子一个人的! 你,中招了!!!! 给偶赶紧要求加名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