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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关于最新婚姻法解释三

时间:2012-01-31 23:33来源:doubledragon 作者:哆拉Z梦 点击:
之前在坛子里面和朋友聊过,打算在空间写篇文章巴巴,但是凑不起时间。 今天回家早又是周末,恰巧一虎一席谈也找了人讨论了这个事情,现场一片混乱.(嘉宾里马诺倒是挺好看的,这次出场话不多,也收敛了些,看上去并无不妥,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相较之下这位拜
之前在坛子里面和朋友聊过,打算在空间写篇文章巴巴,但是凑不起时间。

今天回家早又是周末,恰巧一虎一席谈也找了人讨论了这个事情,现场一片混乱.(嘉宾里马诺倒是挺好看的,这次出场话不多,也收敛了些,看上去并无不妥,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相较之下这位"拜金女皇",倒是比在座的好些女观众对解释三更淡定)尽管混乱,他们的争论倒是让我的思路更清晰了。

我不知道大家第一次看到解释三是什么个想法,媒体的报道主要集中在房子和小三上,而女士们很多都开始表示不满,大家开始举例这解释出台以后,造成了多少怀疑、矛盾和疑虑。拜工作所赐,这几年的经历虽不能叫我洞悉人性所有细节,但对人们的言语中潜在的实质目的非常敏感,一方面我们在把话语通过修辞和论据组合的委婉且客观,但不得不说的是,我们多数表达意见的时候,不是在陈述,而是在施加影响--我觉得这在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时候并无不妥,但是这对我们理解、分析客观事实,并做出最好的选择毫无益处。所以我今天巴巴的东西,先做客观的分析,之后再表达一个立场,注意,我的立场是从所有人利益最大(并非狭隘的经济利益,而泛指一切所得--情感、尊重和信念也算)角度出发的。

这个婚姻法解释三是一个标志性改变么?

事实上不是。一个司法解释是对法条的操作性的规范,在我国司法体系里,法官的裁量范围比较大,所以为了统一标准,司法解释在实践中是非常重要的指导。所以说在这个司法解释之前,我们的婚姻法的立法原则已经是尊重夫妻双方的独立经济地位,结婚后只要能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是不按共有财产处理的,这个已经是运行好一段时间的事情了。而这个解释三,只是对房产的规定(还含有其他)更明晰了,并没有突破现行婚姻法的条款规定。

这个婚姻法解释三为什么这么大轰动?

其实在我看来,一个明细的"丑话讲在前面"并没有什么不妥(不排除个别人不同意),但绝大多数感觉到这个解释影响到其生活的人,不是未婚而是已婚人士--也就是说,增量的新婚男女有机会谈判,而已经多年婚姻的,突然发现自己结完婚了以后规则变了,这时候再重新谈条件,要知道优劣平衡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比如女方生了孩子、放弃了工作、连另增加等)。所以说马诺淡定,因为马诺一开始就直言不讳,就像斗地主都明牌了。这里我的确对立法者有些不满,如果想要平稳续接,应该以登记日期为界限,适用不同的法律准则。不过我也必须要指出的是,最新一次修订婚姻法的时候,好多人没有这么敏感,学会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zuixinhunyinfa/2012/0116/406593.html。即使像我所说已登记日期为准适用不同法条,你会发现很多人也是适用于新法的,这就没办法了,如果想得到婚姻法的保护,最起码的条文还是要理解的,如果什么都不去了解,就认为自己应该是被保护的一方,这种想法是未成年的表现。

最新的婚姻法对婚姻和爱情不利么?

看你怎么看,我无法用有利还是不利去做区分。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法律绝对是对婚姻和爱情的一种考验,而且是一个很艰难的考验。如果说不利,我想婚姻的物质部分被扒的更透明了,有专家说"博弈""谈判"应该成为常态,我不是很赞成,因为这有读书读傻了的嫌疑,婚姻的前提是情感和生活,你让夫妻间引入谈判,很多人是无法接受的。如果说有利,我觉得有句话叫"真金不怕火炼",条件越严苛,筛选出来的就越值得珍惜。

--【以下为主观部分】--

个人是典型的理想主义,抱的想法是宁缺毋滥,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一直在表达,结婚登记婚宴酒席对于我来说只是给父母颁发了毕业证,如果仅仅按我自己的意思,这些形式都是可有可无的。我从来不认为婚姻和情感能够靠外界的干预来维持,法律本身最大的作用,就是底线的底线,规定一些说不出口的东西。所以说新的婚姻法无论怎样严苛,我个人是不受影响的。最新婚姻法全文

除此之外,情感和婚姻不是自己的事情,你的想法要和另一半有很大程度上的共识才成。尽管我有幸找到了和自己非常有默契的伴侣,但是我可以更坚定的说,如果当初我们没有相遇,我也不会妥协于一个物质的婚姻并接受它。说的再具体点,我尊重每个人对婚姻的不同诉求,可以是纯物质的(马诺女皇),也可以是纯精神的(自吹),或者是折中的,重点是双方接受,不能强求。

我很个人的观点,这个解释三就是显微镜、X光机,让很多表面之下的东西浮出水面。很多人在婚姻上是现实、折中而且妥协的,但是出于自我心理上的保护,大家不想面对真实,因为谁在结婚的时候,绝不愿意第一时间想到鲁迅说的"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惨淡的人生",解释三戳破了虚幻和伪装,婚姻种物质的部分没办法得过且过,也没办法瞒天过海,这对婚姻的男女双方,都一样的残酷。

但是相反的,如果我们不要那么现实,也不要那么物质,会不会有出路呢?答案很值得期待:人性是很奇怪的只有让人知道什么是没有,他们自己才会去寻求【有】。靠法律的保护其实完全保护不了人的情感,因为法律永远只管底线,当法律变成满分,所有人就统统goout了。我从一开始就提到,这种立法在我看来也是让男女间的关系变得更困难,而从道德和伦理的角度看法律的默认分配降低到史无前例的水平,不过正因为如此,过及格线的人越来越多(因为默认的分配变成了主动的奉献),这才能激起人们的参与感,这才是我们这个已经物质且现实的社会,让情感和爱情真正重新回归本质的基础。

要注意的就是,人性都有弱点,很容易认为"得到的就是应该的"--而另一方面,所有人都会厌烦和抱怨。有多少夫妻,把丈夫搬煤气罐上楼、或者修理个屋顶、或者修理个.视为理所应当;或者妻子买个菜、或者洗衣服做饭、或者.视为理所应当?而且,因为这"理所应当",天天鸡飞狗跳哭叽尿嚎的不是少数,婚姻是坟墓是冤家不是空穴来风。也不仅仅是因为厌烦,我一直觉得,是"理所应当"做的孽。当这一切都不在理所应当,女人就会自己扛煤气罐上楼么?男人一定要自己洗衣服做饭么?我倒不这么看,甚至很乐观,女人只要有微笑,男人只要嘴巴甜,不需要cash,也并非谈判,该抗煤气罐的还是抗,也许还劲劲儿的;该洗衣服做饭还洗衣服做饭,但是被哄的舒坦。两个人在一起,要想越看对方越顺眼,首先就要从互不相欠开始。

我所有的观点,最终认为婚姻还是应该回归到情感的主线上。在默认AA的前提下,我们可以看到对方更多的付出而不是从心底里默认对方应该付出,别把标杆设太高,剥夺了大家主动奉献和示好的资格。男女之情也有无形的手去调节,即便法律不规定,可能在未来,男孩子主动且自愿的邀请女方把名字加在房产证上,是基本的求偶诚意表达。然而正是这种从法律默认变为主动自愿(或者是伦理道德要求)的变化,物质、世俗变成了理解和感恩。情感和信任是要靠相互的奉献得来的,注意奉献要想被对方认可,就不能是个默认的、法律规定的行为。

要知道,两性无论从生理构造还是心理模式上都是互补的,婚姻是有着深刻且本质的必要的,但往往现如今绝大多数的人把结婚的目的就归为结婚,为了结婚而结婚,这恰恰泯灭了婚姻的本质,也忽略和淡化了男女之情中最有引力和最美好的的部分。让你对婚姻和配偶产生疑虑的并不是什么婚姻法,也不是什么解释三,其实最大的疑虑在于你自己。你是否对配偶满意而且足够信任?你是否真实的面对你的内心渴望这段感情?外界的法律只是迫使你去考虑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甚至矛盾,一直都在你自己的心里,不愿意正视而已。我一个朋友说他正在读研的师弟马上要结婚了,结果因为这个解释,和女朋友关于自己那唯一的房子是否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怎么样也整不明白了,最后去朋友那里诉苦,被朋友灌了西凤后嚎啕大哭。然而我觉得应该哭过之后再想想,这究竟是自己的委屈,还是自己的迷茫?你打算过一辈子的人,在房产证上加个名字你都做不到,是你不够爱对方,还是这个婚姻本身就显得很草率呢?或者自己根本就不晓得为什么结婚。

最后说说弱势还是强势的问题,那个性别的差异你说它是弱势,那就是弱势,你说它是强势,它比什么都强。说回那个一虎一席谈的节目,很多观众(尤其是女观众)都在讲述女性在婚姻中的付出和劣势地位,但感情就是这样,你一讲,对方就已经被你推到对立的位置上了,对方在那一刻满脑子都在搜索辩驳你的理由--那肯定都不是你美好的一面。其实真正的解法并不是谈判,而是付出和魅力,这才是真正能够爱与被爱的方式。就好比一个笑话里,女孩看到男孩在那里站着撒尿,男孩炫耀说,看!我有你没有。女孩不屑:指着下面说:我妈说了,有这个你那玩意我要多少有多少--感情中最大的筹码不是比谁更苦大仇深,而是吸引对方,变成让其情不自禁追逐且不舍的目标。

我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认可我的观点,但是你需要承认,爱情这东西就是不信得不到,相信才有机会但不一定能得到的稀罕物。你可以选择相信爱情也可以选择相信物质,但你永远选择不到所有的好事都按照你最希望的剧本逐个发生的那个好事占尽的状况,难道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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