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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两个朋友她们两个是07年12月份领的结婚证,还没有办理结婚仪式,但是他们现在要离婚。是男方提出来的。原因是因为经常吵架性格不合。他们相处了4年了,可是男方还是坚持要离婚。现在双方家长闹的特别僵。原因是女方家长要求分割财产。但是男方个人没有什么财产。他现在跟着他爸妈在他爸妈的公司里边打工。靠他妈每个月发点工资生活。但是在07年3月份的时候。他们定了一次婚,男方的父亲口头答应给他们两个一起开一家店。哪个店在07年3月份的时候开始准备。最新婚姻法。后来由于男方家的姑父也来石家庄了。哪个店男方家的姑父也参股进来了。后来男方家父母怕考虑以后店的分割的问题下。男方的父亲也参了一股进来。虽然是个体经营户。但是他们三个还是分三股内部协议签字分成三股共同经营。有了利润大家一起分。(姑父投资12万,男方父亲投资15万。男方投资12万)。(这个都有帐本记录签字了的)哪个个体店面的法人是男方本人。当初因为本来是想给他开店的所以法人就是男方。店子是在他们领取结婚证之前开的。但是他们领结婚证的时候也没有做婚前财产公正。现在问题就是女方认定了那个店的法人是男方。所以要求分割那个店的财产。但是现在呢哪个店已经卖给男方姑父了。但是法人没有改。(因为修改法人不方便。出于亲戚的信任。所以就不改了)。他们签署了一个内部转让协议书。三股都在上面欠了字。男方开店女方家一分钱都没有掏。以前女方在别的地方上班的工资还不错。但是订婚的时候男方父亲说毕竟自己开店了就别给别人打工了。就跟男方一起把店好好经营吧。女方过来了。但是也给开工资的。同样三股东也都开工资。07年年底基本没有盈利。把工资发完就没有了。08年盈利了15万元。按三股来分。每人得5万。后来三股一商量就把店卖给男方姑父了卖了60万。男方父亲拿了这个钱。(因为投资开店的时候。男方的12万。有10万是借的同学的。后来也是他父亲帮他还的)。现在问题就是女方要求分割店里08年的盈利所得。还有就是卖店的钱女方也要分。请问女方这样的要求在法律上能得到认可么?还有就是女方在同男方在一起的时候打过一次胎。得过一次宫外孕(做了手术)。女方就男方对女方的身体造成的伤害。要求经济赔偿。这合理么? 店是结婚前开的,属男方个人财产,只有婚后店的增值部分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08年男方分得的利润5万元,如果当初三股协议利润是平均分配的话,卖店的钱60万除以二,30万,再减去12万的投入(父亲帮忙还,也就是欠父亲钱,但这需要证据,不然父亲帮忙还可能变成赠与,而不能算成是男方的开店投入了)18万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店而言,23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均分。当然这些是大概的计算,账目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适当变一些,这个就你们自己掌握。 打胎,宫外孕,又不是男方一个人的责任,事实上最新婚姻法。跟家庭暴力造成人身损害是两码事,要求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用理会 店子是在他们领取结婚证之前开的,(因为投资开店的时候。男方的12万。有10万是借的同学的。后来也是他父亲帮他还的)可以判断出男方出资系个人财产.不应当分割. 08年盈利了15万元。按三股来分。每人得5万。此5万为共同收入,可以要求分割.但如果已用于家庭支出,则不存在分割. 转让店面所获得的收益超出投资部分为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女方就男方对女方的身体造成的伤害。要求经济赔偿,此没有法律根据.也非侵权行为,不应赔偿.
1.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
我是律师,刚从石家庄回来,明天正好去正定办案,如果你有时间,我当面给你解答,好吗?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