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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婚前贷款买的车和房,共同还贷,由于我是外地人,不能在当地办贷款,所以房和车都是写的他的名字,他为了让我放心,给我签了一份协议,上面注明如果以后做出对不起我的事情,公司,房,车都是我的,请问这样一份协议在新婚姻法里有效吗?我看了一下婚姻法,只有公证了才有效是吗? 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一方父母买房赠于子女有新的司法解释,你们应该不属于这个范围。 你们的协议应该有效;当你们之间真的出现协议中的问题时,只要他不对于这份协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就没有问题,也就是公证不公证都不要紧;但假如他说这份协议不真实或不是他签的字等等,就比较麻烦,这时如果当初公证过的,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否则你要举证说明这份协议是真实有效的;其实,要达到这个要求,只要让第三方见证一下,如让律师见证签字就可,这样手续比较简单。事实上最新婚姻法。 协议有效,最好公证。 还不如签一份房、车你们共同出资,共有的协议更实在一些吧 教和授 说的挺好的,我就不补充了! 可以公正。 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内赠予的约定,如因一方不履行而起诉,法院不予支持。公正除外。 但是按照你的描述,你要明确你的结婚时间,婚后是共同财产, 婚前你要举证有你的财产在内。如果没有,婚前的部分就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 这个意思就是,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均分,婚前的部分就按照你的举证了。 公正的话,就是实际按照约定来履行,财产全部属于你。 这个建议你仔细考虑,公正与否,你的财产还是你的, 公正了以后,虽然你可以得到全部财产,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会有不同的看法。 比如不信任,感情与利益划等号,纯粹的利益关系,等等。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