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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我和老公在一起同居3年半,在这三年办里他自己在原有的土地上盖的房,中间又贷款5万,5年还清,但是我们只用了两年半就还完了。我们是2004年的3月16日领的结婚证书,然后就开始收拾房子,在装修的过程中,我父母给拿了3万元装修房子。在结婚后的两年,我又向母亲借了2万做生意,一直都没有还,我想知道,如果我离婚了,我母亲的钱我能拿回多少?我又能分得多少财产? 财产分为婚前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婚后共同拥有财产,在法律来讲是平分的,婚前贷的款,双方有义务进行还货!!! 在法律上夫妇的财产是共同拥有的,如果分开的话,那么财是一人一半的,也就是平等分配.但是你借父母的钱如果有证据的话,那就是归你所支配,但是如果一方不认或没有证据的话,那就要你们两人来协商了,法律上是要证据的,不论你说是谁的,都要有证据来证明,如果他不认帐而你又没有证据的话,那就要你自己来乘担这责任了. 结婚登记前的债务纠纷只能算是你借给他的,如果你有证据的话你还可以要回来,结婚以后的就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你借你母亲的钱他承认还好,要是不承认,你又没有借据的话,要回来有难度。结婚以后的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是双方平分,但是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对待。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