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我朋友家里发生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朋友家里母亲在外面找了个小白,然后现在要求离婚,并且索要夫妻共同财产分得50W,矛盾已经发生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都还是苟延残喘的继续各过各生活,没有分居。期间出现过几次斗殴。帮朋友问问,这种情况,男方是否有权利选择不赔偿或少赔偿? 谢谢各位 从你描述的案情来看,当事人(朋友母亲这一方)存在过失,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对无过错的一方有相关的保护。 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如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多分一部分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必须有证据证明导致离婚是因为女方有外遇。如果能够有实质的证据就可以。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上最新婚姻法解释。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女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男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你如果有证据那就好办,注意同居行为时间应该比较长。) 本案当事人若离婚,应该是女方赔偿男方的损失。因为女方存在过错,男方无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女方应当少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