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更利于谁? --网友热议新婚姻法 [导读]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引起了许多适婚人群的热议,有拍手称赞的,有提反对意见。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主要是以保护个人财产为主,其中明确指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法律告诉女人们,男人不可靠,男人的房不可靠,男人的父母更不可靠,女人靠自己最保险的! 2011新女性标准: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好房,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 网友热议: 网友一: 有人说那是对于女性权益的侵害,让有钱男子可以肆意玩弄女性,最新婚姻法。而不付出任何代价。因为女性在婚姻中处于劣势,青春短暂,很不公平。 本人不觉得如此。这是在为那些靠吃青春饭的人摇旗呐喊。在女性受到歧视、依附于男性生活的时代,女性被玩弄,被抛弃,甚至被买卖迫害的事情时有发生。时至今日,也有靠年轻美貌钓金龟或是当二奶小三谋生的。其实,靠吃青春饭是一种屈辱的生活。敢当别人的玩物,做金丝笼中的金丝雀,和奴隶有什么差异?就如同别人的手纸及便器,想用就用,想扔就扔,人生有何意义?最高法院《解释》的出台,无异于断了她们的后路。 新法律《解释》出台,让女性丢掉傍大款、钓金龟、做二奶小三的幻想。履行"女性新标准",提高自身素质,勇于给自己不断充电。不再依附男人生存,不委曲求全,不生活在男人的脸色之下。让女性不再受人摆布!离了你照样活,离了你地球照样转。你能休妻,我亦能休夫! 新时代讲究人人平等,女孩子应该自尊自重自强不息,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美好的未来。与其充当男人的附庸,人老珠黄被抛弃当怨妇,一哭二闹三上吊,和对方讨价还价很被动,还不如趁着青春年华,多充实自己,活出自己的人生精彩! 网友二: 《婚姻法》主要是保护婚姻的,但这样的规定因为财产的分割问题而有鼓励破坏婚姻之嫌,也有保护强者之嫌,就不应该出现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上。 近年来,我国离婚的人越来越多,离婚后给双方的身心都造成很大的损失,特别是对孩子的成长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婚姻法》应该以维护婚姻为主,而不是把重点放在财产的保护上。 网友三: 新法津能明确父母在子女不动产中所付出的份额及共有权利,也是对父母晚年的一种保障。在财产分配上,对"啃老"象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这有利于房价的稳定甚至是下跌。也使得夫妇双方乃至双方父母,少了对自身及子女财产一些不必要的担心。有利于减少家庭生活中对一些大件财产的顾虑,同时也减少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增加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信任。少了财产的纠纷,也更利于婚姻的稳定与长久,让家庭更加和睦。更利于夫妻婚后同甘共苦、一同创造美好未来。因为婚前的一切,不一定属于婚后的双方,那婚后的双方更愿意在结婚以后一同努力地创造一切。其实最新婚姻法。夫妻双方只有尽量保持家庭中一切的共有权利,只有共同享受了家庭中所有一切的义务,才能真正体现夫妻的共同体,体现家庭的完整性。 有利于维护婚姻的真实意义,它让婚姻不再过多地掺杂着物质婚姻的原素在里面。从而使得以感情为重的婚姻越来越多,以物质为重的婚姻越来越少。当然,物质是维持一个人,一个婚姻,一个家庭最重要最不可缺少的东西,任何人都不得忽略。只是"宁愿坐在宝马上哭,也不坐在单车后笑"的言论,不再成为婚姻社会的主流。 新法律让我们的社会真正去逐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真正的男女平等,应该是夫妻享有共同的家庭主导权,我不知道最新婚姻法。享有共同的家庭义务和责任。比如挣钱养家不再是男人一个人的事,养育孩子也不再是女人天经地义的责任;男人也有相妇教子的责任,女人也有工作赚钱的权利。 网友四: 过去的婚姻法,如果两个人离婚,双方的共同财产都是平均分配,而如今最高法公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一婚姻法,相信会得到更多男士们的欢迎。这显然让男士们减轻了不少压力,让男士们松了一口气。保护了男人们的合法权益。 一个幸福的婚姻,是靠两个人共同承担责任,而非一个人所能承受的,买房可以两个人一起承担,婚后的生活也需要两个人共同分担,这样的家庭才能够幸福,才能够长久,不是吗?如果光靠男人一方买房工作挣钱,在男人们心里也是不平衡的。 专家点评: 婚姻解体后,新婚姻法将房子付出首付款者作为了保护的对象。逻辑是,另一方是侵占方,而非共同拥有方。这体现了公平。但客观上,对于房子的所有者,离婚的财产成本降低了,另一方的离婚财产成本却提高了。这对于婚姻中双方心理的影响却是可以预期的。 首先,结婚意味着两人成为一体,在形式上面临了挑战,你的不再自然是我的了,那我是否还要全身心的付出,这种长期弱势的感觉,将成为婚姻中的慢性毒药。其次,对于男性来说,悬在头上的可能的剑自然解除了,感觉到公平,也许有不安,可能会越来越不明白,这个女人跟我是为了什么,而男性更难忍受这种不确定感。另外,在小家庭外的另两个家庭而言,婆婆与丈母娘,疏离与暗战,也许成为了主基调。婆婆的优越感与丈母娘的卑微感"我住在我儿子家,和我住在我女儿的丈夫家"的落差恐怕无法释然。 面现实,需要我们调整视角和心态: 1.法律是底线,婚姻前双方坦诚面对财产的未来处置,勇敢表达自己的主张,消除婚后的隐忧。 2.你心理有弱,你就弱,你心理有强,你就强,当你作减法游戏时,你就在内心里,把自己放在了婚姻的弱势一方,在婚姻中,无论哪个人在内心成为了弱势的一方,就会激起强势与弱势双方的激烈斗争。 3.如果婚姻法不能给你,正需要你去创造。这是个契机,促使我们来思考你要的是什么,去体会你和你爱的人相处的点滴,生活幸福不幸福,不是别人给的,更不是房子给的,是你自己创造的,看看最新婚姻法年龄。这个创造包括物质环境,也包括你营造的内心环境。 [结束语]婚姻不仅仅是两人的结合,还有许多的物质因素和人际关系需要处理,新婚姻法在财产的拥有权和对待父母的养老问题上给予了充分的保护,也显示了对女生的尊重,提倡女性更加自主,在家庭中更有话语权,个人觉得应该是社会的一种进步! 童鞋,你对新婚姻法有何高见?来此谈谈吧!
第一、可怕的解释 婚姻法国家长治大法,不能以个盖全,这太可怕了,新婚姻法应当更加保护妇女的权力,这样解释,男人更加无所顾及了,妇女自古以来就是婚姻的弱者,新婚法把中国妇女推到了苦难的境地,一旦男方有了小二小三,女方就会带着孩子无处可去.家没地方住,善良的母亲自己还要扶养子女,现实中太多妇女被辱被弃,生活在困境中,大多数农村妇女都依靠男方家生存,离开家就一无所有,新婚姻法解读太可怕了,是什么人在毁掉中国广大妇女的生活,有多少单亲妈妈,有多少没有父爱的孩子靠单身母亲辛苦扶养,如果没有女人的爱不知将会产生多少问题孩子,女人在为中国社会付出,为家庭付出。 第二、女人都当男人使了,都出去奋斗了,孩子呢? 现在大部分的孩子都是交给老人带的,中国的老人退休了,年纪大了,不仅不能享清福,还要从事更累的带孩子的工作,老人吃不消,带出的孩子呢?安全问题,君不见坠楼的、溺水的、烫伤的、失踪的;教育问题,大部分父母的文化素质和教育理念肯定没法跟年轻一代比;孩子的世界观都是从小就形成了的! 还有,谁也不占谁便宜,那下班之后谁洗碗,周末谁打扫卫生,是不是也不要占对方便宜呢? 且不说女人从身体力量、性格趋向等诸多方面天生就是不如男性的,就是长久以来的社会风气习俗,也是个男强女弱的格局,男女是没有绝对的平等的,社会道德和法律本就应该向对家庭和子女付出更多的女性一方倾斜! 第三、变相给男人出轨带来便利 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再度出台。自从新婚姻法上市以来,便屡屡出司法解释,而种种司法解释,都是在假借公正平等之名,占女人的便宜。 出台几条,其实简明扼要,都是围绕着房产而来。为什么围绕房产而来?就因为中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男人不断出轨离婚,而离婚最大的障碍就是房产。如今就是排除房产的障碍,使得出轨的男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的离婚。 中国夫妻离婚越来越多,而离婚案例中,以男方过错为主,男方出轨而导致的离婚,远远高于女方出轨,这个也是事实。很多男人出轨后不敢离婚或者不舍得离婚,大多是因为房产分割。
所有的讨论全都是围绕着房子在讨论,难道你们都不明白,你们所谓的"房子"对女人而言是奉献一生的"家"吗?为了这个家倾注了全部心血,为了生育下一代牺牲了工作中的升迁和学习机会。放弃了事业心、成就感!让男人在工作上无后顾之忧。这些全都是无价的,而这些却并没有被法律条文归纳的。女人为家和孩子付出了太多的时间和青春,而女人最美好最有价值的青春在结婚后全奉献给了家庭,结果在若干年后被扫地出门时,没有任何补偿,甚至还得自己带孩子。为什么受伤都是女了?新婚姻法没有顾及到那些为家庭付出最多的妇女们,很是悲哀…
新婚姻法的出台对于如今中国的开放式婚姻,就要求更多的俊男靓女们要珍惜婚姻,不要以婚姻为儿戏,不然会付出一点代价。个人觉着应该算平等,不算倾向于哪一方。 热门冷笑话:爱情底线:1.如果你心里有别人了,讲清楚,我退出。2.如果你对别人有感觉,讲清楚,我退出。3.如果你不想爱了,我放弃。4.如果你心里还有我,请忘了别人,对我好一点。5.如果你觉得对不起我,而放弃爱别人,这样的同情我不要。6.如果你从来就没爱过我,要么你滚,要么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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