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说如果女方不同意生小孩,男方可以要求离婚。还规定房产证上不准写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女人需要净身出户。 意思是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嘿,老公成房东了。 我严重怀疑这个法律解释背后基友的力量,这个司法解释也在间接地鼓励女人当小三儿。 在这个女少男多的的社会情况下,男人怎么不着急呢?原来没有女人,还是可以找男人的。连男人都会可能成为女人的情敌了。 同胞们,小心啦。
战龙在野
你百度一下就知道。
反正我打算自己买~才不靠公婆呢~
女人终究是要嫁人的。
嫁人干嘛就要靠男的买房
不是靠男的买房,而是你的对象要是没有房子,你家人是不回同意的。让我觉得现在的女人嫁的不是男人,而是房子。
我父母就不会不同意~如果只是嫁给房子的话~那么离婚后没房子不是也很正常么
反正我觉得不管男的女的都应该靠自己的
我只觉得那些本身没什么魅力的男人很可怜啊,本来要是有个房什么的还能借此找个老婆的,现在可好了,只能一辈子孤苦伶仃了,没人要啊没人要,这可怎么办好呢…
看来你对新婚姻法也很淡定啊
那是因为你有好的经济条件可以供你选择。
没女人要,可以找男人呀。
我以前就是修法律的。不过,现在毕业了,不用那么疯狂了。
只要他们愿意,呵呵~ 表示无压力~
靠自己是可以。我觉得女人还是有自己的收入会比较好,多少都好。不要问男人要钱。
因为没有女人要他们,只有男人要了。没办法。
过去了都。
嗯嗯~~你这个勾搭的小眼神
我是纯洁的。
我还在光信息中挣扎啊挣扎
木有看出来
我来说句话吧,婚姻法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一种鸡肋的存在 感情和婚姻,怎么能划进法律那种公文化的范畴 婚姻法管不了婚姻和爱情 它的作用不过是在你的感情和家庭都没有了后,还能保障你一点生存下去的权利 法律只能保障这个
这是个病态的社会~人类的思想意识和法律不在一个发展阶段啊
暖玉人家
婚姻法什么的离在下很遥远~还是当笑话看吧~
同意,你看这次中海油的事闹的,就以前那破法律,赔个20万就不管了,坑爹不是!
讨厌ing、、、、
法律也是重男轻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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