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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不加名字这对小夫妻离了 上周五,一对小夫妻到鄞州区婚姻登记处离婚。双方结婚不足3个月,年纪不到30岁。 女的说,他们别人介绍认识的,谈了半年的恋爱后结了婚。男的父母好不容易凑了100多万元,买了一套房子;女的则向父母要来了20多万元,给房子装修。 "这几天,大家都在说婚姻法新规定,我就问他加不加我的名字,他不搭理我。"女的说,拖了几天,男的表示这房子是父母买的,父母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女的名字。 "他还敷衍我,说只要感情好,这些事情都无所谓。可等我人老珠黄时万一要离婚,岂不是连住的地方也没有?"女的说着说着又来气了。 男的到最后也说了一句:"说这么多干吗,离了不是分得清清楚楚。" 于是两人真离婚了。两人的离婚协议上写着,房子归男方所有,男的还给女的20万元装修费用。 新人大多选择"同首付同还贷" 昨天,记者在鄞州区婚姻登记处遇到前来领结婚证的一对新婚夫妻,两人谈了6年多恋爱。问及婚房问题,男的说,已经把父母买给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女方,"最重要的是要给她安全感,在一起好好经营婚姻,幸福生活。" 采访中,记者发现,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后,不少准备结婚的女孩有了危机感。 "我们正准备买房,本来说好,他家付首付40万元,我家负责装修并买一辆车当陪嫁。"陈小姐说,"新司法解释出来后,我妈坚决要求把装修和买车的钱用来一起买房子,学会最新婚姻法年龄。房产证也写上我的名字。" 昨天,记者在婚姻登记处拦访了10对领证的初婚新人,6对新人有现在或将来购房的打算,其中4对选择"同首付同还贷"。一位陪着女儿来领证的妈妈坦言:"以前一般宁波人嫁女儿,嫁妆多选择汽车、家电,新规定出来了,我想想,这笔钱还是改房子首付吧,让小两口一同首付一同还按揭,对两人都公平。" 你拿出100万,我拿出20万,按比率写,谁也不吃亏啊。 昨天上午10点,记者来到解放南路的房产交易中心,整个大厅里办理产权登记的不超过10组。一对中年夫妇坐在椅子上一边聊天一边排队等候。丈夫手持2张房产证,他表示这次是来给妻子加名字的,他表情轻松地说,本来以为这次来会拥挤,没想到人很少。他们承认加名字是因为"新解释的出台"。 经过宁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上周的数据查询显示:上周给配偶加名字的有9户,而整个6月份的办理量是12户,7月份是15户,这样比较下来,配偶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有明显增多。 这个要赞一个 真爱呀真爱,太少了~ 男方出首付,男女婚后一起按揭,离婚是不是女方只有1/4啊? 还有没有按揭的房子加名字,要出钱吗? 什么倒霉的事情都赶上了, 还是我们70后好一点。 70后读大学还不用自己掏很多钱,80后掏了很多钱 70后还有部分是工作包分配,80后估计一个也没有了 70后还有部分有房子分,80后估计一个也没有了 70后结婚的时候不一定买房子,好多都是婚后买,也就不会因为新婚姻法而纠结财产问题, 80后估计好多都是婚前买,现在为新婚姻法而骑虎难下了。 有破产,有清算,当然更有蒸蒸日上 婚姻有风险,入城需谨慎 70前半段有的,后半段都没了,而且跟80后一样 且没有80后的名分 苦逼的77后 实际上上学要钱,分配不管、房子没有,福利没有,一切的一切都是应验在77这届开始,哈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