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八年,但是没有小孩,是男方到女方家里来的,女方家有一套房子,男方来时女方有一套房子,男方来的时候带了一万块钱过来,请问现在要想分开,财产怎么分割?
就是你们共同购买的东西 进行分割 其他的只要不是两个人一起的 就是谁买的归谁 ! 其实还是双方协商的好! 另外 房子是谁的还是谁的 !
房子是女方的,一万元是男方的,其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看最新婚姻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学习最新婚姻法。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最新离婚财产分割法。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你带的一万块钱应该是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女的的房子是属于她的婚前财产!而你们婚后的收入及所产生的收益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有约定的除外
同居八年,但是没有小孩,是男方到女方家里来的,女方家有一套房子,男方来时女方有一套房子,男方来的时候带了一万块钱过来,请问现在要想分开,财产怎么分割? (1)房子是女方的,一万块钱要归还你。 (2)双方同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共有,一般来说应均分。
在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中,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也应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处理。那么,具体那么就不存在分割问题,反之如依然存在则由男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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