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司法操作中,也一直都是坚持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共同的原则,离婚的时候,对于既有个人部分(婚前首付),又有共同偿还的财产,比如房屋、汽车之类,过去也一直都是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割的。在过去也不存在婚前男方个人的房子婚后属于共有的说法。 这次婚姻法解释,有数十条内容,只不过是把一直以来的司法实践系统化了而已,过去婚姻法没有规定的一些情况,都是按照物权法、合同法来进行判案的,现在除了物权法、合同法之外,还有了最新婚姻法解释。仅此而已。 所以,有没有这次司法解释,在司法操作的层面区别并不大,如果没这个司法解释,婚前全款有房的男士还可以趁女方不懂法自以为嫁了男方家产就能分一半,暗度陈仓保全自己家族的财产,可现在有了这个司法解释,把过去只做不说的事情公开化了,那就相当于给贪心女子和贪心丈母娘指明了一个出路:没房没车房产证上没名不嫁! 至于加女方名的理由,很多啊,比如说男方睡了她她受伤害了必须要补偿,比如说男方不加名字说明不爱她防着她,比如说有本事你男的怀孕生孩子去啊,还可以用激将法说男方你这个没出息的穷鬼难道你就值一个破房子吗?等等等等…反正中国大陆女人"讲道理"的理由是无穷无尽的,如果抱定"天涯何处无芳草"的男的倒无所谓,你看最新婚姻法。可"独恋一枝花"的男的也是大有人在啊,女的闹腾闹腾,名字就加上了。但是一旦加上女方的名字,哪怕房子是你爹妈辛苦一辈子攒钱全款买的,也成了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了,女方就自然拥有房屋的一半产权了,因为他人自愿赠与物品的产权,法律是保护的。 成功的转移了大家关注动车的视线之后,不仅提高了房价,还降低了生育率。 一举好几得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