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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婚姻法说婚后买房不属于婚前财产啊,那婚前买房婚后属于夫妻

时间:2012-02-08 00:10来源:le 作者:籽嫣 点击:
是不是新的婚姻法规定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了,不论婚前婚后谁买的以后过了多少年还是归谁的? 首先,纠正一下你的提问,最近国家出台的不是新的婚姻法,而是对已有的婚姻法的解释,名称是“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这是最高
是不是新的婚姻法规定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了,不论婚前婚后谁买的以后过了多少年还是归谁的?

首先,纠正一下你的提问,最近国家出台的不是新的婚姻法,而是对已有的婚姻法的解释,名称是“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适用上的司法解释。并不是说该解释出来后就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了。

其次,在婚姻法中与夫妻共同财产直接相关的是第十七条到第十九条(内容你可以自己在网上查找)其中规定的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获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再次,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不动产(房屋)进行了厘清。该司法解释的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最新婚姻法。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上述条文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不动产做出了详尽的解释,这些条文主要是为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提供具体的操作方法,个人认为这样对于厘清财产关系有很大的好处,但是不少网友,特别是女性网友认为,这样给男性在婚后大大减低了出轨的成本,是保护强者的行为,同时该条文也被戏称为史上丈母娘最不满意条文。

最后对你的提问做一个回答,不是婚后买房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要区分一些特殊情况,想解释(三)中的父母为子女买房的情形,出去这些情况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无论谁买房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完全产权的话都应当处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按揭买房到婚姻关系结束还未取得产权,则应当按照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这些都是对于婚姻法律关系中的规定,真正美好的婚姻关系的还是需要两个人真心的感情吧,毕竟法律归法律,情感归情感。

 希望这些对你有所帮助!


婚前买的房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过了多少年还是归谁,婚后买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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