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首次购房首付是房款的30%,第一次交款因房屋未结顶男方只交了20%的首付款,那时还未领结婚证;结婚证领好后,售楼中心通知房屋已结顶,交另外10%的首付款并办理按揭,这次的10%由女方出资。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怎样用新婚姻法解释?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房产的核心内容是:谁出钱,产权归谁。 你们的情况分两种可能: 1、婚后无婚前财产公证。男方交付了首付款的60%,其余40%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交付的,要分割房产的话,80%属于男方,20%属于女方。 2、婚后有婚前财产公证。男方交付了首付款的60%,女方交付了首付款的40%,要分割房产的话,就按这个比例进行。 如果男女双方现在在办理离婚手续,按新婚姻法解释,双方可协商房屋产权归属;如协商不成,法院可能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首付款中10%部分为共同出资,其余按揭为共同支出,未偿还贷款为债务。 如未办理离婚手续,则无须考虑财产分割问题。 房屋归男方所有的前提条件是:房屋首付为男方所付,并且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法院可认定为南方所以,此时男方需要把婚后贷款部分按照市场价值补偿给女方 有关新婚姻法的相关问题,你可以看下这个帖子,帖子里谈及到很多现实情况和问题。 百度一下:新婚姻法买房注意事项 房子的问题你还没有说清楚,仅仅说清首付有什么用?有无贷款,如何登记?你这种情况不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兴趣可以参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