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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是这样的,方明的爸爸妈妈十年前离婚的时候签了离婚协议书把他们的财产都分好了。财产分配的方法是这样的,广场的房子是他妈妈的。红山两套房子和两个店面是分给方明,他爸爸分到红山村里的三套房子。(十年后)去年方妈妈因生癌症,方爸爸又和方妈妈复婚了,方妈妈之后去世了。在方妈妈没有生病以前,方爸爸死都不肯和她复婚,就因为方妈妈癌症晚期才复婚。复婚之前没有签任何其他协议,离婚协议上面说明属于方明的,属于他妈妈的,属于他爸爸的都明确的分好了。但是在这十年之间他爸爸瞒着他妈妈和比他小二十多岁的女人生了小孩,但是没有结婚。 问题:我不知道2011年最新婚姻法。 复婚以后对以前离婚协议分配好的财产有没有影响? 复婚以后那个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现在方的爸爸有权利修改改协议吗? 方爸爸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 离婚协议里面提到方明的财产是否不变? 方明还可以继承方妈妈的财产吗? 急着寻找答案!!希望各位律师慷慨解题,在下不胜感激! 复婚以前方明的爸爸、妈妈的财产都应认定为复婚前的个人财产,而我过婚姻法关于夫妻一方死亡造成的财产分配范围就是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