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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详细说说这个事: 我小舅从结婚的时候就与我姥姥姥爷同住,90年代初期,我姥爷自己出资2万元买下了他们现在居住的套三房。房产证是我姥爷的名字,现在我小舅舅和我小舅妈要离婚,请问我小舅妈有没有资格分割我姥姥姥爷的这个房子?我姥爷已经于去年去世了,但我姥姥还健在。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另外,因为我小舅舅现在正在与我舅妈协议离婚过程中,如果我舅妈没有分割这个房子的权利,那么将来等我姥姥过世之后这个套三房子就势必要归我小舅一个人居住,所以我大舅一定会内心不平衡,甚至回来要求分割老人的住房,但我大舅现在自己有房子居住,我姥姥儿女四个,两儿两女,如果将来老人的房子被四个儿女平均分配,那么我小舅根本没有钱自己买套房子居住,所以,我姥姥想现在立遗嘱希望房子是我小舅自己一个人继承,跟其他人无关,这个遗嘱是否可以限定整个房子都被我小舅继承,因为我姥爷已经过世,按说我姥姥如果立遗嘱的话,限制不了属于我姥爷自己遗产的那一块,我大舅是否到时候也可以分得属于我姥爷遗产的那块份额。 另外,如果事情完全不像我预计的那样混乱,将来我舅他们都很高姿态的对待我姥姥姥爷财产的问题,将来我小舅再婚万一再次离婚,那这个房子是不是要跟我小舅的第二任妻子平分。(前提是我姥姥已经立遗嘱之后,我小舅再婚,再次离婚) 谢谢!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