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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结婚1年多 现在闹离婚 当时结婚前我买的房子 没有贷款父母借的亲戚朋友的 当时房子买上只有合同书 房产证没有下来 户主名是我的 妻子负责买家里电器 和家具 结婚后我每个月给父母1000块 他们帮我还借的钱 请问下如果离婚 财产怎么分割
还有就是我的房子算不算我婚前财产 算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归你。其他财产可以归她 如你的叙述情况属实,房屋合同在还钱签订并且付款,且合同签名是你一人的,那么房子应该算是你的个人财产,不分割。 如果家电也是婚前买的,如能证明是你妻子付款的,这些应该算你妻子婚前财产,不能分割。但是妻子不能证明是其单方付款的,以共同财产算,离婚要分割。对于最新婚姻法。 婚后给父母的1000元算是你们夫妻二人共同对父母的赠与,不能要回了,也不能算谁的帐。 1.婚前全资购买的住房,属于婚前财产。但是由于有欠款,且欠款是在婚后偿还,属于用婚内共有财产偿还婚前个人债务。妻子可以要求分割已偿还债务的一半。 2.由于家具电器可能已经折旧,而且如果妻子能举证房子是为结婚所购买,而且婚后共有财产偿还债务,并且房子因为装修等其他原因有增值,可以要求分得增值部分的一半。 3.由于目前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属于产权暂时未明,最新婚姻法全文。妻子可以要求取得居住权,直到房产产权权属清晰才做财产分配。 4.妻子还可以分割存款的一半。 不好说,你最好能详细说说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归你。家里电器 和家具,如果是婚前你妻子付款买的,那就归你妻子。 肯定算婚前财产。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 房子 你婚庆买的 属于个人财产 是你的。 至于你每个月给父母的钱 她有证据证明她帮你一起给的,他可以请求法院 判令你 还她一半你给你父母的钱。 至于她买的家具等,一般不会要会原物。你就折价赔偿给她吧。 房子属于你的婚前财产,而家里的那些东西则是你的妻子的。但是你妻子原则上有家庭补偿权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