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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婚姻法的质疑声

时间:2012-03-01 16:42来源:大雪纷飞 作者:newcomer 点击:
电子吊秤无论那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永远都属于购买并以自己子女名下的那一方。 但对农村妇女来说似乎不太公平,按照我国习俗绝大部是女方嫁入男家,而房屋都是属于男方或男方父母的财产。按照这个解释也就是说:无论因为什么原因,无论婚姻关系存续了多
电子吊秤无论那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永远都属于购买并以自己子女名下的那一方。

但对农村妇女来说似乎不太公平,按照我国习俗绝大部是女方嫁入男家,而房屋都是属于男方或男方父母的财产。按照这个解释也就是说:无论因为什么原因,无论婚姻关系存续了多少年,一旦发生离婚女方只能净身而出,而女方家庭往往是"嫁出去的女,我不知道最新婚姻法。泼出去的水",女方回娘家往往会受到歧视,娘家也很难再有多余的房屋,极容易使农村离婚女最后落到无房可住的悲惨境地。

《司法解释三》意见稿明确:"小三"索要分手费的行为不受保护。新婚姻法 离婚咨询。多数网友对此表示支持。在某网站进行的"你觉得'小三'是否应该得到一定补偿"的调查中,有64.1%的网友选择了"不应该,小三的行为不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资深法律工作者黄淑美认为,现在的"小三"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恶意的,一种也是"善意"的,即她本身也是被欺骗的受害者,对此应该区别对待。因为恶意"小三",早就把房子、车子揽入名下,不会等到分手的时候才来索财。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卓冬青说,根据这个司法解释,有可能产生一个后果,就是风流的男人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在外面胡来了,反正又不用"埋单"。她质疑这一立法的目的何在。

广东工业大学的郭丽红教授观点独到,她认为《婚姻法》不是妇女保护法,她质问:"善意"小三和合法配偶谁更值得保护?所以她建议这条规定可以删除。

广东省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游植龙建议,可以增加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向"小三"提出索赔的权利。

"妇女保护"被削弱了

生孩子、做家务的辛苦在法律面前咋就成了"浮云"?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印象:即婚前财产在结婚后8年,即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解释三"中,婚前一方购房拟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论结婚多少年都不会改变。这一条引发了口水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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