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与我离婚,她向法院提出分割我名下的个人财产。可是她自己的财产又不拿出来分(婚后所得)。
问题一:因为我结婚我父亲在婚后为我们首付了一套住房的首付款。房产证上有我和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是共有人。买房时妻子只是在贷款合同书上以共同还款人的形式签了字,最新婚姻法。没有出过购房款。购买合同上也没有她的名字!想问的是她在法院上提出的分割房产法院是不是会支持?如果支持大概会怎样分?房子现在大概市值35万。
问题二:妻子在婚后也取得了个人财产。可是我没有书面证据。我是不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妻子名下的所有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妻子的财产是橡胶林地应与我生活城市相隔太远。实在无法通过非官方的方式进行调查。
请各位法律人士帮帮忙。 一、对于房子,如果你能够证明是你父亲出资的话,她只能分割你们共同还贷的那部分。如果不能证明,理论上她有权利得到四分之一,当然还要看你们离婚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二、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该方面的证据,但是你要提供线索。 1、关于房产分割问题,你妻子可以分得共同还款部分一半款项。 2、你妻子在婚后也取得了个人财产没有往家里交,如果你没有证据法院就不能支持你了。 3、在法院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调查妻子名下的所有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你必须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否则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