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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母亲是本村户籍,父亲因车祸过世,所以母亲又在本村与一个外地人结婚,也就是我的继父,他们也生了一个儿子也就成了我的弟弟,同时户口落户与本村。20年后的今天我村遇到拆迁,每人拆迁安置费12万,房屋安置每人30平米。家庭安置成员有【我和我老婆,我的母亲、弟弟、继父】共5人,拆迁合同以继父的名义签署,共得财产180万元【其中有16万是我的桩基地所赔】和150平米安置房,田地赔偿除外!得到拆迁款后继父以自己名义花43万购房一套,给我在新房办理了结婚仪式!5个月后因家庭矛盾继父现在分给我和我老婆46万元,同时将我俩和母亲赶出家门,自己占取了剩余财产和安置房!我们现在无家可归,母亲现在提出离婚想得到自己应得的财产? 1、应该按照拆迁协议上的补偿规定确定财产的性质,然后才能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家庭共有财产。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去法院起诉。 2、孩子如果未成年,父母双方可协议约定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多少和给付方式,如果协议不成只能让法院判决。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比较复杂,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你们可以和你母亲一起向法院起诉你继父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我不知道http://www.hnfzb.gov.cn。你母亲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1、根据您的案情,刘海勇律师解答如下:①拆迁所得财产应按安置人员分配,专属于你的部分其他人无权分配;②按此数额与你继父协商;③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护自己权益;④你母亲如果提出离婚,还可以主张对其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上海刘海勇律师】专注法律研究多年,成功代理多起该类案件,如有需要,可来律所面谈咨询,前8名的客户免收律师咨询费。 执业律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2088号汇银广场南楼2001室。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