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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解释)

时间:2012-01-29 09:56来源:菲儿宝贝 作者:林芳芳 点击:
网上很多对于新婚姻法的评论,我就不此附加了,其实大家说来说去只是女的担心男人找了小三自己又不能得到保护!而新婚姻法的本质我想也是想要现在社会上少一点女人非要男人有什么才愿意嫁的想法,不过其实新的婚姻法现在要我说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对于婚姻中先
网上很多对于新婚姻法的评论,我就不此附加了,其实大家说来说去只是女的担心男人找了小三自己又不能得到保护!而新婚姻法的本质我想也是想要现在社会上少一点女人非要男人有什么才愿意嫁的想法,不过其实新的婚姻法现在要我说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对于婚姻中先出轨的人对于一定的惩罚,其实现在的中国出这条法律只是在某种程度上去模仿外国,可是大家需要知道外国是有通奸罪的(美国、英国、法国包括台湾都有)所以男人只要结了婚就不敢太放肆,可是中国没有啊!所以现在女人成了真正的弱势,如果这个婚姻法不去区别对待一些事那么我相信很快中国女人的女性权益就真的走到头了!我还记得以前的婚姻法还有那个谁出轨另一方可以得到更多共同财产的问题!现在最好的解决方法我想应该是加一条在婚后先出轨的对方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补充,或者是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得到很大程度上的补充,这样起码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现在很多女人因为新婚姻法出台的担忧!
关于房子: 1、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2、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同样,给女儿买的房,女婿也没有份。 3、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反之亦然。 4、 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归谁,但是要给另一方补偿。 关于孩子: 1、一方有证据证明非亲生,另一方拒做亲子鉴定即推定默认。 2、生不生孩子主动权在女方,不过男方可以选择和女方离婚。 关于“第三者”与离婚 1、给小三的分手费,老婆有权要回来。 2、离婚协议在未经登记之前可以反悔。 3、损害赔偿只适用于无过错方。 关于票子: 1、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债,离婚时想两个人还债要举证。
关于房子: 1、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2、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同样,给女儿买的房,女婿也没有份。 3、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反之亦然。 4、 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归谁,但是要给另一方补偿。
虽然主流新闻网站上都说婚姻法的新解释可以改变女方嫁富二代的择偶观,我个人是不赞同的。 新解释只是强调了“如果”房屋的产权人是一人的话,假设女方在结婚登记前提出要求,必须讲自己的名字也登记成房屋的产权人,那么这条解释就米有用了。也许有人说,那样也太拜金了,富二代能接受吗?!难道按照以前的解释方法,富二代就不知道女方嫁给他是为了钱吗?富二代也许败家,也许废柴,但大多数的富二代见识并不短浅,应该知道女方嫁过来肯定有金钱的因素(不是说全为了钱,不否认真爱的存在,但是,毕竟金钱是衡量一个人价值的众多尺度之一,你看哪个社会名流没有钱?那个成功人士没有钱?那个有能力的人没有钱?) 这次的解释中关于房子的归属问题,其实就是很多女性担心将来丈夫出轨时,自己的境遇会人财两空。女方要是想保证离婚时的利益,我觉得就应该让男方在婚前做出表态,房子有我一份没有。如果男方肯在房产登记上加上女性的名字,可以被认为是自愿将原有婚前财产赠送给女性。房子是一部分就属于女性了。有的男人会说“还没结婚就想要房子,你太拜金了,嫁我还是嫁房子啊!再说,将来咱们不离婚,考虑这些做什么?”我也想用他是话来反驳他自己“既然你保证我们会不离婚,那么房子写我的名字不也永远不会被分割吗?那为什么不能写上?”毕竟,在婚姻中变心的,男士占十之八九。 好像还可以写婚前协议,约定如果哪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离婚的时候,可以把财产作为惩罚。但是实际案例中,好像要证明另一半有过错,几乎是不可能的。无法举出有决定性的证据。 法律的新解释对女性很不公平。房产可以分割,那么女性在婚姻期间的家务劳动如何衡量?女性为家庭,为生育而断送的事业与收入如何衡量?要不现在怎么有人高喊,男人靠不住,学会2011年最新婚姻法。还是自己最可靠呢。极端是极端了点,但是任何法律都是远远落后实际发展的,永远是先有问题,再有解决方案啊。 之前还看有专家说,如果过度保护女性在婚姻中的利益,就会像法国等等国家,人们为了避免支付高额的离婚赡养费,只同居不结婚。但是我认为这样的说辞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像是搞笑一样。无论法律怎样,总会有人想法绕过一些条款,但是不能说这些条款就是无用的啊。 如果中国的立法、司法机关中,有话语权,能够参与制定法律条文的女性和男性是一比一的话,这个新解释就未必这么偏向有经济实力的男性了。虽然说中国现在大多数的职业确实是做到了同工同酬,但是,女性做高层领导的比例实在是小的可怜,大多数女性最多不过是中层干部,其实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是这样,隐性的性别歧视,不然就不会有美国的玫琳凯这个化妆品牌了(玫琳凯内部宣称,他们的创始人就是在工作中受到歧视,总也升不了职,一怒之下辞职,自己创建了新的事业,并且报复性的只收女性员工。听说的故事,没有证实,您就半信半疑吧。)在一对夫妻中,还是男性在经济上占主导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 其实新解释里也不是全盘倾向男性的,关于生育权的司法解释,就基本完全剥夺了男性的生育权。所以哦,感觉这次出台的新解释,还不如不出台呢,简直就像是一群科学怪人在实验室里发明的怪胎,用在实际生活中,怎么看怎么不对劲。 哎,感慨良多,感慨良多啊。。。。。。
分析的很好 很有道理~
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离婚是不是变得容易了? 事实上,这样的观点完全不成立。 首先司法解释要解决的问题是目前实践中最为突出的问题,而司法实践中关于婚姻家庭的问题,90%都是离婚问题,所以司法解释是有针对性的,而并非大家所理解的是在宣扬离婚。其次离婚所付出的感情成本应该是所有案件类型中最高的。因为即使法律将离婚事项规定得一清二楚,但这并有减少离婚的感情成本。老百姓不会因为财产可以分清了,就去离婚,这跟《破产法》并不会推高破产率是一个道理。 高离婚率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与法律条文规定的多少无关。
只想说几点 第一:男女从来都没平等过 平等只是相对于以前来说的 如果女人再回到以前的生活 估计哪个女人都受不了 同样男人别得意 以前的男人是无知所以不知道珍惜女人 现在的男人却没有以前男人的本事 第二:新婚姻法已经出来 这些女人整天吵吵吵的 我知道心里不平衡 本来结婚就可以有一套房子了 现在一下子担心起来 以后净身出门 我想说一点 首付是男方支付的 男方有权利写单方名字 如果你觉得不平衡那首付你也参与啊 或者以后的按揭一起偿还 这样完全可以加入你的名字 所以现在吵吵吵的女人大多都是父母不会给她买房等着男方买了房子送过来的 然后就是想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 是 没错 女人生孩子那一年或者说连着几年都很辛苦 这一点没有男人会否定掉 可如果说什么为男人生孩子什么的P话还是不要说了 孩子就不是你的孩子?而且 有多少女人想过家庭不好的男人再创业阶段所付出的代价有多少 我身边女人一般大多都是随便找个工作自己过过 逛街购物聊天 闲得就等结婚可男人们都再干嘛你们知道么?每天加班加点 有些每天晚上都是半夜2、3点到家,所以一个家庭没有什么好说谁累谁辛苦什么的 当然说这些也不排除有些恶心的男人喜欢沾花惹草 但也少数 再说难听点只要不是喜欢沾花惹草的男人出轨那也不是女人勾引诱惑么?楼下有人说的好 有多少男人出轨一样就又多少女人陪睡还不少于这个数 第三:如果要怪就怪丈母娘吧 以前的观念生女儿就是赔钱 现在很多人说是这么说 但潜在意识生女儿就是一套房子车子什么的就是摇钱树 别说不会这么想 很多父母都这么想 上面一代有太多没混出什么花样的人抱着这种观念 靠着下一代出息 他们坐享其成 第四:关于婚姻法的 如果结婚后女方贡献多 男方自然看在眼里 不用女方提醒会主动把房子名字加上 当然 如果有些不要脸的男人无视女方的贡献 这种男人 女方也可以趁早考了早点离开了 不然就是你们说的如果离婚就净身出门了 新婚姻法没有什么保护谁什么的说法 只是稍微减轻了点男方的压力而转移到女方身上 有没有想过无力给男方买房的家庭 男方的压力有多大 这社会你们都知道赚钱难 那所有男人都是超人么?赚钱就简单了?还要拼了命的赚钱买房子 想过男方压力有多大么?不会,因为你们只向那些有钱家庭的男人看齐 所以现在网上吵吵吵的女人大多都是这种女人 行了 你们骂我也好 说我也罢 我代表不了所有男人 只是想为男人说一点公道话 要骂就骂吧 无所谓
有关新婚姻法房产分割问题可以看下这个帖子,里边谈及的各种情况下分割问题。 百度一下::新婚姻法买房注意事项。
法当然是需要完善的。 和以前好象也没什么区别,我其实也不关心,我又不想嫁,我可以活得更惨,只要我不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只是现在法律把亲子关系硬绑到一起了。现在仍是出鬼的少分钱吧。没有读法,咱没义务嫁,人家没义务取。你感情好自愿给的谁也不挡着。过去离婚有些女人不一样是生了孩子联房子都没有就走了。 法出再好我看也没用,法不一定是保护弱势的。而有时保护的是会利用法的人。一个人藏的钱一百个人也找不到。 不能利用法的人,不一定是女人。弱者好象不一定是女方。最辛苦的不一定是出去工作的人,也不一定是男人最辛苦。虽然不结婚这年头日子好象更难过。 有的答案很阴损的说要怪生女孩子的母亲,怪她什么?怪她创造你的生命?还不是她丈夫奸污她?(生育的性行为是大都是男方主动的)。真怕母亲生孩子的话就应出一个亲子关系断绝的法律。 有好些人自称混得好其实只是借了祖上阴工,小时候家庭好等等而已。
故意出阴损答案的人联答这样一个问题联名字都不敢保留。
以前也不是意味着婚姻就会使女方得到房子。 有的答真能瞎说,一句法律之外的话:男人太幸福了,有些只是在躺着打电话,还说自己辛苦,很有一部分不伟大。 以前也不是意味着婚姻就会使女方得到房子。以前更是一切都是男人的。现在女人可以离婚,有权不嫁,有人说现在女人单身更幸福。有位单亲妈妈就说,不结婚! 以前不是由于法律,一些讲究的男人是自愿给女人的。
新婚姻法的关于房子,楼主可以看这个帖子,里边讨论房产分割问题讨论的很火。 百度一下:新婚姻法买房注意事项
是的LZ分析的没错! 新婚姻法的目标性是公平的! 但尚未完整! 包含海外各地都有所谓的通奸罪!所以外面才会有一堆侦探社的生意好的不得了! 但是立法要符合民生状况!目前出台的第一条我想主要用意在于观察社会人口趋势! 未来根据趋势的状况再行追加条例! 如果一开始就把国外的条条例例搬进中国大大咧咧的实施! 不但因为政府没有对等的素质可处理婚姻关系,也会因为人民的素质不够造成法纲凌乱! 毕竟每个国家每个地区的人民皆有其特性在! 只能说后续的法例端看政府如何去借镜外国的案例 以及观察国内的民生状况!而作为老百姓能做的就是缴税跟期待日子会更好...
一群领导在酒桌上闲聊,话题不经意间到了小三的身上,这时就有某领导抱怨:家里的黄脸婆太难缠了,想飞了她又担心财产被分。这时一个喝得满面红光的领导说道,这还不简单咱改改法律不就行了。全桌上拍手通过于是秘书连夜起草,第二日领导家门口都停了搬家公司的车新老婆入驻!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新的婚姻法,主要不就是说房子吗。那还不简单:买2套;一套做婚房;一套做租房;一套名字写男方、一套写女方;如果是男嫁女,就住女方名字下的房子;如果是女嫁男,就住男方名字下的房子;空着的那套房子用来拿租金,租金用在一起生活的生活费用。女方赚钱是自己的,男方赚钱也是自己的;只是男方买了2套房子而已;因男方的原因离婚,那其中写女方名字的房子归女方;因女方原因离婚的,那婚姻法里可以规定房子归付款人;因其他原因离婚的,房子和赔偿金法庭上再判定呗。多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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