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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配问题,请律师帮忙解答下 问:我和女友在09年年底买房,首付是20万,我们一人出一半,但房屋合同上只写女友的名字,由于首付我的一半是给现金的,并且2011年以来按揭都是我付的,没有什么证明材料,目前房子将要交房,也就是房产证还没办理,我们目前也还未结婚。根据最新婚姻法解释,以后我们离婚房子分配会出现几种情况?目前我要怎么处理对以后房子分配才会最有利? 1、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签两个人的名字吗? 2、婚前合同写女友的,婚前办房产证写两人的和婚后办房产证写两人的,国际动态。是不是就一人一半? 3、目前我们房贷未还完,房产证可以做两人的名字吗? 4、是不是房产证有谁的名字谁就有份? 请对以上问题逐一做详细、具体的回答,谢谢! 答:您好! 1、应该是可以的,但有些地方或开发商也有不同的具体规定; 2、不论是婚前或婚后办理的房产证,只要上面登记的两个人的名字就属于共同共有, 两人共同共有并不完全等于一人一半。比方说,如果这个房子只有两间房你们一人一半,那么一间房是你的,一间房是她的,她的那间你没有所有权,你也不能未经同意而使用。你们可以自由处分属于自己的部分,而你们现在的情况是共同共有,也就是你们每个人的权利及于这个房产的全部,并不是一个人只享有一半所有权。只有在分割时,才可能体现为一人一半。 3、房贷不影响房产证的办理,只是在房产证上会有抵押权的登记; 4、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严格的登记生效主义,房产证上登记记载的所有权人为 该房产的所有权人。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