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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已经领了结婚证,老公家里要给买房子,但是公公婆婆房产证上只写老公名字,请问以后如果俩人出了问题,房产是不是完全归男方所有? 如果我跟老公之间定个协议,有效吗?请专业的律师回答,因为这个很重要,谢谢 这样的话,父母掏钱指明给儿子的,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你们之间的协议有效 1、是的,新的婚姻法解释三有对于此种情况的专门规定。 2、协议的话,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此种协议并不能对抗房管局的房产登记,你最多只能取得债权上的权利,此种协议并不能阻止善意第三人购买此房产。 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如果你丈夫拒绝履行该协议,还需要法院具体依据协议内容审理才能做出相应的判决的。 其实,如果你非常担心的话,并且老公同意的话,完全可以把房产写上两个人的名字。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学习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据此,如果你老公家里给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你老公的名字,可以视为你公公婆婆对你老公一人的赠予,你们两人一旦出现问题,你是不能分割该房产的。 房产以登记为准,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可以分割的,首先要去掉首付的那部分和涨幅的那部分,只要后来是你们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话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