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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财产如何分配! 我和妻子2011年9月份拿了结婚证!房子所我婚前购买!但结婚喜酒还没有办理!无小孩!妻子结婚到现在!一直不上班的!我个人工资收入6W私活也做了4W,听说离婚时,个人所转的钱要分给妻子一半!可否如此!还有妻子要我赔款6W块,我觉得有点高!不知道向这种情况上法院的话,可否会赔的更多啊!还是妻子敲我敲的太高了! 首先看你们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实在过不下去了,财产做如下分割: 1、房产是婚前你购买,则属于你个人财产; 2、婚后的工资收入是共同财产,应当均分; 3、如果婚姻期间有共同债务则在清偿债务之后对剩余财产均分。最新婚姻法。 房子是你婚前购买,所以是你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房子是不用分的。 但是你要分清楚,你们离婚的问题是什么,你不用告诉我。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是应当小分或者不分,所以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注意。如果你没有过错,你的妻子这样要求是不合理的。 你们分清你们的共同财产就可以了,如果两者都没有过错。6W是你的个人所得,你不用赔那么多。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