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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日本,离婚后女方可以得到的财产=财产分割+补偿金+养老金+抚养费。(日文为财产分与、慰谢料、年金、养育费) 1)财产分割 在日本,财产分割的对象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合作所获得的财产。 婚前各自的财产以及婚后一方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不属于分割对象。 这一点在日本裁判所的主页: 第7节第1问中有明确阐述。 也就是说,最近常讨论的"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婚前买的房配偶没份"等等,这些在日本确实是受法律保护的。 婚后购入的房产,如果夫妻都工作的话,除非夫妻工资差距较大,一般是互相平分。如果妻子是全职主妇的话,妻子会得到大约1/3。 (日本社会的观点是家务劳动的强度不高于上班工作的强度,所以全职主妇得到的财产比例一般不会超过1/2) 更为精确的法律条文见于日本民法: 日本民法第762条第1款: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及婚姻中以自身名义得到的财产,均为特有财产(即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看看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日本民法第768条第3款:(财产分割)基于双方合作所得的财产,决定分割内容及具体额度。 补偿金的法律依据见于: 日本民法第709条:若某人因故意或过失使他人权利或法律保护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则其有责任做相应赔偿。 日本民法第710条:若某人使他人的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权受到侵害,则其有责任做相应的赔偿。(对非财产部分的侵害也要赔偿)。 所以说"离婚就一定能得到补偿金",在日本这是不正确的。 而如果因"性格不合","婆媳不和"等离婚的话,是没有补偿金的。 补偿金的金额要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情况协商决定,高额的补偿金仅局限于有钱人。 一般来讲,如果没有受到重大物理或精神伤害的情况下,补偿金不会超过500万日元,300万日元可以作为参考值。 (500万日元是日本上班族的平均收入,按2011年8月14日汇率,约合41万人民币) 网址会被吞、省略 2007年和2008年日本的相关制度有所变动。当时中国媒体多报道为"平分"。 实际情况是, 如果妻子是全职主妇的话,那么从65岁开始可以拿到丈夫的一半养老金,属于硬性规定。 如果妻子也参加工作的话,养老金如何分配应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具体比例无硬性规定。 抚养费的金额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的人数及年龄。 如果丈夫年收入500万日元,妻子无职业,抚养一位15岁孩子的话,丈夫每月要提供抚养费约7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800元) 抚养费并不是终身制的,如果子女正式参加工作,抚养费就会停止。 中国女性呢 如果双方都工作而且女方工资较高的话,男方分割女方养老金的情况也是有的(夫妻自行协议)。 口说无凭啊,如果日本女人出轨,也分70%财产,中国以前分50%都有骗婚的(多少不知道,但是有),那日本女人分这么多,骗婚的岂不都发了,成富婆了。 好吧,简短的说。 之所以日本的法律如此倾向女性,是因为日本女人的付出是中国女性所无法想象的。为了家庭,日本女人放弃了工作、放弃了姓氏,允许甚至主动要求男人去外面,在家中任劳任怨却从不抱怨,哪怕是被打被骂。别的不说,男人外出归来,妻子是跪在门口迎接丈夫的,试问中国的女人们,你们做得到吗?做不到吧,那就不要拿人家的法律来说事了。因为你们没有付出,你们不配得到这些回报! 这个是中国的家庭主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