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政策问答
时间:2012-03-06 13:53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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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1、《办法》主要进行了哪些调整? 答:一是扩大了保障范围。从收入上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过去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从准入面积看,由过去人
《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1、《办法》主要进行了哪些调整? 答:一是扩大了保障范围。从收入上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过去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从准入面积看,由过去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扩大到人均8平方米以下的
《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1、《办法》主要进行了哪些调整?
答:一是扩大了保障范围。从收入上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过去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从准入面积看,由过去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扩大到人均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二是提高了保障标准。从面积标准上看,由原来的保障面积10平方米提高到12平方米;从补贴标准看,最低收入家庭由原来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9.2元提高到11元。三是增加了保障方式,向孤老、一二级重度残疾特殊困难群体定向提供住房实行实物配租。四是增加了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9元。
2、廉租住房政策有哪些保障方式?
答:主要有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三种方式。
3、什么是租金补贴?
答:租金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后,由政府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向其发放补贴。
4、什么是实物配租?
答: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5、什么是租金核减?
答:租金核减是指房屋产权单位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对象现已承租的,按照房改政策规定的租金标准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给予租金减免。
6、申请租金补贴或租金核减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租金补贴或租金核减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济南市城镇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宅基
地的除外);
(2)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的家庭;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的关系;
(4)无房、拥有私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使用面积低于人均8(含)
平方米。
7、申请实物配租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济南市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
基地的除外);
(2)取得民政局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的家庭;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的
关系;
(4)无房家庭,且申请人为孤老或者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8、哪些住房可以不计入个人住房范围?
答:(1)借住直系亲属以外的他人住房;
(2)居住单位的非住宅用房或者集体宿舍;
(3)租住私有住房(包括转租的公有住房)。
9、居住直系亲属的住房如何认定?
答:申请家庭单独居住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的,视为有房。若人均使用面积低于租金补贴准入面积标准的,可享受差额补贴;若高于租金补贴准入面积标准,则不能申请。
申请家庭与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一套住房的,申请家庭必须先单独租赁到住房后,才可申请廉租住房补贴。
10、如何确定现住房使用面积?
答:(1)有《房屋租赁证》的,以证载的使用面积为准;
(2)有《证》的,以证载的建筑面积乘以相应系数换算: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换算系数为:楼房70%,平房80%。(例:一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楼房,其使用面积为:50×70%=35平方米;若该住房为平房,其使用面积为:50×80%=40平方米。)
(3)无租赁证的,以机构实地测量的住房建筑面积为准。
11、如何确定家庭人口?
答:申请家庭的人口数依据《低保证》、低收入证明和户籍证明确定。
12、租金补贴的保障面积是多少?
答:租金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
13、租金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1元;低收入家庭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9元。
14、享受租金核减的家庭按什么标准缴纳租金?
答:最低收入家庭按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8元缴纳;低收入家庭按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元缴纳。
15、实物配租住房的面积标准、租金缴纳标准及租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租金缴纳标准:最低收入家庭按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8元缴纳;低收入家庭按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元缴纳。租期为1年。
16、居民到哪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答: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
17、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需哪些资料?
答:(1)户口簿、家庭全体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
(3)现住房证件(包括房产证、租赁证、房屋测绘报告、无房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领取);
(5)申请人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6)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证件。
18、申请家庭的无房证明由哪里出具?
答: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分别出具。
19、确认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需经哪些环节?
答:需要经过个人申报、区房管局初审、公示、市房管局核准,共需35个工作日。
20、领到《济南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核准通知书》后,是否可以立即领取租金补贴?
答:根据办法规定,申请家庭在接到市房管局签发的核准通知书后,应先到市场上租赁房屋,与签订租赁合同,并经租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核实证明后,方可到区房管局领取租金补贴。也就是说,先租后补,不租不补。
21、如何计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额?
答:月租金补贴额=租金补贴标准×(家庭应享受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认定的现有住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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